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附:中英议租威海卫专约 资料库:威海市情志书库 章节:威海市志(原县级)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2/article/1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a/section/2/article/1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今议定,中国政府将山东省之威海卫及附近之海面,租与英国政府,以为英国 在华北得有水师合宜之处,并为多能保护英商在北洋之贸易。租期应按照俄国驻守 旅顺之期相同。所租之地,系刘公岛并在威海湾之群岛及威海全湾沿岸以内之十英 里地方。以上所租之地,专归英国管辖以外,在格林尼址东经一百二十一度四十分 之东沿海及附近沿海地方,均可择地建筑炮台,驻扎兵丁,或另设应行防护之法。 又在该界内均可以公平价值择用地段,凿井开泉,修筑道路,建设医院,以期适用。 以上界内所有中国管辖治理此地,英国并不干预。惟除中英两国兵丁之外,不准他 国兵丁擅入。又议定,现在威海城内驻扎之中国官员,仍可在城内各司其事,惟不 得与保卫租地之武备有所妨碍。又议定,所租与英国之水面,中国兵船无论在局内 局外,仍可享用。又议定,在以上所提地方内,不可将居民迫令迁移、产业入官。 苦因修建衙署、筑造炮台等官工须用地段,皆应从公给价。此约应自画押之日起, 开办施行。其批准文据,应在英国京城速行互换。为此,两国大臣将此专约画押盖 印,以昭信守。 此专约在中国京城缮立汉文四分、英文四分,共八分。 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三日 西历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七月一日 管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和硕庆亲王 大清国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刑部尚书廖 大英国 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大臣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