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木材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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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十四世纪, 威海民间已有专门制作家具和建筑施工的木匠,以师带徒,
或组成小作坊进行来料加工。这种加工形式沿至十九世纪。1932年10月,姜秀斋创
办裕威火锯厂, 资本10,000元,男工30余人,15马力柴油发动机1台,带子锯和小
圆盘锯4部,专锯各种建筑材料和钉制货箱、渔箱、火柴箱等,年产3万余只,总值
4万多元。 1936年前后,威海卫有大小木匠作坊65家,日军侵占威海后大部关闭,
1945年威海解放后, 恢复12家。1946年1月,群益、建立、民威、阜泰四个木瓦组
合并成立威海卫市木器厂。 建国初期,有木器厂、复兴社、振威社等3家集体木材
加工厂,1家私营裕威火锯厂,全系手工操作,总产值8.4万元。1952年,复兴社和
振威社并入木器厂。 1956年2月,集体、私营工厂与木器厂进行同行业合并,体制
变为地方国营工厂1家, 集体工厂3家。 1963年, 又改为木器厂和笼屉社2家,至
1970年合并为1家,有职工152人,主要生产设备32台,固定资产原值26.6万元,生
产各种木制家具10.82万件,总产值80万元。
80年代, 孙家疃、 蒿泊、田村、崮山、市区公社,先后办起木制家具厂。至
1982年,全市木材加工业,有市属集体企业1家,社办企业4家,队队办木匠铺,形
成一支较大的木材加工队伍,总产值299万元。
技术改进 建国前,木材加工,从锯木、开榫、凿眼、成装等,全系手工操作。
建国后,各木器厂不断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按照现代化工业的要求和市场
的需要,在生产中建立制材、配料、加工、组装、涂料等专业化生产车间。至1975
年, 全行业机械化程度平均达到80%以上。1968年,威海市家具总厂采用人造板新
材料和裁口胶合、断面胶合封边等新工艺,生产出板式家具。进入八十年代,家具
总厂先后增加木螺丝、钟壳、刨花板等新产品。1 975至1980年,生产性投资138.4
万元, 建起钟壳、刨花板、家具三个车间,共5,200多平方米,上刨花板生产线一
条,安装800吨刨花板液压机及16台配套设备,年产刨花板2,000立方米。按产品和
工艺分工,设有制材、家具、木钟壳、刨花板、木材包装五个分厂和一个家具研究
所。 1982年, 共有职工201人,设备43台,厂区面积40,331平方米,建筑面积14,
253平方米,厂房11,722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262万元;花色品种除普通家具外,
还有较新颖的组合家具, 套装家具、钢木家具等14种,年产10万余件;总产值149
万元,为建国初期的37倍,利润4万元。1955年以来,共向国家提供各项税金330多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