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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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葆田(1839~1911.1.30) 字佩南,荣成埠柳不夜村人。出生于书香门第,
天资聪颖, 勤奋好学。 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中进士,授刑部主事。清光绪八年
(1882年)改任安徽宿松知县。光绪十一年(1885年),调任合肥知县。时李鸿章弟
子之侍从横行乡里,以逼债殴人致死。恐县吏为豪强胁迫,孙葆田亲往验尸。终得致
命状,人谓“包龙图复出”。
孙葆田秉公执法,触犯权贵。不久,有御史劾其误致人死罪,诏安徽巡抚陈彝查
处。因证据确凿,得以真相澄清。孙葆田目睹官场昏暗,遂“引疾”辞官,寄居潍县。
数年后,安徽清丈民田,巡抚福润调其主事,他坚辞不赴。
后历主山东尚志书院、河南大梁书院。山东巡抚李秉衡上疏陈其学行,赐予五品卿衔。
曾两度总纂《山东通志》,至宣统二年(1910年)成书百余卷。未及刊印,于宣统三
年正月初一(1911年1月30日) 病卒于潍县。著有:《孟子编略》、《校经室文集》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