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洪 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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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2002年,全市共发生较大水灾13次。其中,较为严重的4次。
1994年6月29日,郊区下港、祝阳、范镇、黄前等乡镇遭受洪涝灾害,冲毁干线公路桥梁12座、扬水站20余座、渠道1万多米,作物成灾2800公顷;倒塌房屋1500余间,死亡1人,伤28人。通信、供电线路中断160多小时。同年8月7日至9日,东平县遭受洪涝灾害,农作物受灾2.63万公顷,绝产0.93万公顷,倒塌房屋1596间,死亡2人,伤12人。
1996年7月30日,泰城内出现自1966年以来罕见大暴雨,80分钟雨量达139毫米(泰山顶208毫米)。由于降雨时间短、强度大,造成山洪暴发,城区洪水泛滥成灾,4人死亡。泰城347个单位和1.5万户居民住宅进水,部分企业停产。泰安火车站进水淹没轨道,津浦线停发客车半个小时。
2001年8月4日晨,泰莱山区普降暴雨,局部大暴雨。新泰市楼德镇4小时降雨275毫米,降雨量大且时间集中,致使新泰市禹村镇的田村水库水位暴涨,超过警戒水位2米,大坝骤然出现长360米、宽14厘米裂缝,最大沉降22厘米。暴雨洪水汇集大汶河以3000立方米/秒流量涌入东平湖,致使东平湖水位暴涨,最高水位达44.38米,超过42.5米的防汛警戒水位,为东平湖1958年建库以来历史最高水位,库容量增达7.59亿立方米,5.4公里长的金山坝等5处地段多次出现重大险情。经过抗洪抢险军民10余个昼夜连续奋战,险情基本解除,无一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