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市、区)建置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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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 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在境内设博邑(今泰山区邱家店镇旧县村)。秦代博邑改为博阳县,汉初改为博县,并设博阳郡,治博县。汉武帝元封元年(前110),置泰山郡,治奉高(今岱岳区范镇故县村)。北魏时期,博县改为博平县,泰山郡治迁至博平。北齐时期,博平复改博县,泰山郡废,设东平郡。隋开皇元年(581),东平郡废。隋开皇十六年(596),博县改为汶阳县,后又改为博城县。唐乾封元年(666)改为乾封县。唐总章元年(668),复改博城县。唐神龙元年(705),又改为乾封县。北宋开宝五年(972),乾封县治迁岱岳镇(今泰城)。北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乾封县改为奉符县。金天会十四年(1136),于奉符地设泰安军,泰安得名始此。金大定二十二年(1182),升军为州。清雍正十三年(1735)升州为府。1913年,裁府留泰安县。新中国建立后,泰城为泰安专区及泰安县驻地。1958年6月,泰安城关镇及周围村庄划出建立泰山市。同年11月29日,泰山市与泰安县合并建立泰安市。1963年4月撤市复县。1982年2月,泰安县恢复泰安市。1985年3月,撤销泰安地区设地级泰安市后,原泰安市(县级)分设泰山区、郊区。
岱岳区 位于泰山南麓。1985年3月,撤销泰安地区设地级泰安市后,原泰安市(县级)分设泰山区、郊区(其前建制沿革参见泰山区)。2000年4月,郊区更名为岱岳区。因泰山古时称岱岳而得名。
新泰市 取境内新甫山与北邻的泰山首字而得名。秦代,始建东平阳县。汉代因之,属泰山郡。西晋,改设为新泰县,属兖州泰山郡。南北朝时期,归属徐州东安郡。北魏时期,归属东泰山郡。隋开皇元年(581),属琅琊郡。唐武德元年(618),属莒州。唐贞观八年(634)莒州废,复属沂州琅琊郡。金隶山东西路泰安州。蒙古至元二年(1265),新泰并入莱芜,隶山东东西道东平路泰安州。元至元三十一年(1294),恢复新泰县,属未变。明洪武元年(1368),属泰安州。清雍正十三年(1735),属泰安府。民国初期废州、府,归属济南道。1928年,国民政府废除道制,存省、县两级,新泰属山东省。1938年后,属第十二行政督察区。1941年,抗日民主政权将其县城以东划为新蒙县,城西为新甫县,柴汶河以南为泰宁县。1943年8月,复设新泰县,属泰南区行政督察专区。1945年10月,改属二专区(后改称沂蒙专区)。1949年,归属泰山专区。1950年5月,属泰安专区。1958年10月,划归济南市。1959年11月,析置新汶市,属济南市。1961年7月,新泰县、新汶市同属泰安专区。1967年7月,属泰安地区。1983年10月,新泰县、新汶市合并,成立新泰市,由泰安地区代管。1985年3月,泰安设立地级市后,由泰安市代管。
肥城市 因西周称肥子国而得名。西汉初年(前206),始置肥城县,属兖州刺史部泰山郡。东汉章和末年(87—88),撤销肥城县。北魏孝昌三年(527),复置肥城县,并设东济北郡于肥城县城。隋末,废除肥城县。唐武德五年(622),复置肥城县,属兖州。唐贞观元年(627)撤肥城县。元至元十二年(1275)复置肥城县,属山东东西道济宁路。清雍正十二年(1734),改属泰安州。1914年,属济南道。1939年10月,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初属泰西行政委员会,后属泰西专区。1941年9月,属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第十六专区。1945年10月,属冀鲁豫边区第一专区,亦称泰运专区。1948年7月,属鲁中南行政区第七专区,亦称泰西专区。1950年5月,肥城县归属泰安专区。1958年10月,划归聊城地区。1959年7月,改属济南市。1961年5月,复归泰安专区。1967年,属泰安地区。1985年3月,属泰安市。1992年8月,肥城撤县设市,由泰安市代管。
宁阳县 宁阳之名始于西汉。西汉元朔三年(前126),鲁共王子刘恬被封于宁乡,宁乡更名宁阳,为侯国。东汉光武帝时期改为县。王莽时期改称宁顺,隋、唐、五代时期改称龚丘,北宋又改称龚县,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复汉旧名宁阳至今。西汉时属泰山郡。东汉、三国魏时,属东平国。晋、南北朝时期省并。隋属鲁郡。唐、五代属兖州。北宋属鲁郡。金属兖州。蒙古至元二年(1265)并入滋阳县,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设宁阳镇,元大德元年(1297)复置县属济宁路。明、清属兖州府。清末至民国初年先后属兖州府、济宁道等。1939年,宁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945年,改建为宁阳县民主政府。1948年,属鲁中南行政区泰西专区。1950年,属泰安专区。1958年属济宁专区,同年11月改属济南市。1961年,复归泰安专区。1967年,属泰安地区。1985年3月,属泰安市。
东平县 西周,境内置须句、鄣、宿等诸侯国。春秋,须句属鲁、鄣属齐、宿属宋。战国时,齐在境设无盐邑。秦代,境内置须昌县、无盐县、张县,皆属薛郡。两汉,增置富城、章县,时五县先后属大河郡、东郡和东平国(国治宿城)。三国魏,撤章县,另四县沿属东平国。西晋,东平国治迁须昌。东晋,改东平国为东平郡(郡治宿城)。晋代四县沿袭,南北朝,隶属因之。至北齐,富城县废制,无盐县并入须昌县(治迁宿城)。北周,须昌、寿张(即秦代张县)二县属鲁州。隋代,寿张县治迁寿张集,属济北郡。隋开皇十六年(596),须昌县治迁回原治,无盐县境置宿城县(治宿城)。此须昌、宿城二县属郓州(州治郓城)。唐代,须昌、宿城、寿张县同属郓州(州治迁须昌)。唐贞观元年(627),宿城县并入须昌县。唐景龙元年(707),复置宿城县。唐贞元四年(788),宿城县改名东平县,与须昌同附郡郭,此为东平县名之始。唐大和四年(830),改东平县为天平县,两年后天平县并入须昌县。五代,须昌、寿张县沿属郓州,后唐同光元年(923),改须昌为须城县。宋代,隶属沿袭五代。北宋咸平三年(1000),河决郓州,州城浸没,遂移州、县城于王陵山前五里平原处(今州城)。北宋宣和元年(1119),改郓州为东平府(治须城)。金,隶属因之。元代,须城、寿张县属东平路(路治须城)。明初,东平府降为州,须城县并入,属济宁府,明洪武十八年(1385),东平州改属兖州府。明东平州领辖汶上、东阿、平阴、阳谷、寿张五县。清代前期,隶属沿袭。清雍正八年(1730),升东平州为直隶州,领辖东阿、平阴、阳谷、寿张四县。清雍正十三年(1735),撤直隶州为散州(县级),沿治东平州城,属泰安府。1913年,改东平州为东平县,1914年属东临道。1928年,裁道制,直属山东省政府。1936年,属山东省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济宁。1939年9月,东平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1940年4月,属鲁西行政委员会泰西专区。1942年7月,属晋冀鲁豫第二十三专区昆(山)张(秋)专区,同年12月并入第十七专区(运西专区)。1944年改属冀鲁豫第八专区。1948年7月,东平由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划归山东省政府领导。1949年8月,属鲁中南行署泰西专署。1950年5月,属泰安专区。1958年12月,撤平阴县并入东平县,属聊城专区。1959年8月,改属济南市。10月,撤销东平县,恢复平阴县,其县境大部划属平阴县。1961年,恢复东平县建制,复属泰安专区。1967年,属泰安地区。1985年,属泰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