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干到泰安考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9&A=9&rec=53&run=13

2007年1月5—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到泰安市考察工作。
罗干在省市领导陪同下,先后到泰开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泰前街道司法所、岱东社区、泰山区法院、泰山区下梨园村,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问题进行调研。
在泰前司法所,罗干详细了解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情况。他说,要加强法律服务,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泰山区下梨园村,罗干拉着村民孙殿平的手亲切询问他家的生活状况。当得知孙殿平一家五口去年收入3万多元,村里有民警、巡逻队维护治安,多年没有发生刑事案件时,罗干说:“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心农民的生产生活,希望你们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日子越过越好。”
在泰期间,罗干听取了泰安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对泰安市近年来在经济发展、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说,看了泰安的发展变化,感到非常高兴,泰安经济社会发展势头好,社会各项事业繁荣进步,全市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希望泰安市继续努力,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罗干指出,要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要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提高发展质量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统筹发展、协调发展,继续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注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加快自主创新,努力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罗干指出,要加强社会建设,着力解决社会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化解不和谐因素。要在改善民生、改善社会管理、改进群众工作上取得长足进步。要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罗干强调,政法机关要强化打击、管理和服务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特别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要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扎实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岁末年初,要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周本顺,中央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王晓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办公厅主任孙华璞等一同进行考察调研。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省委副书记高新亭,省委常委、秘书长王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忠显,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曲植凡,省政府秘书长周齐,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耿文清,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洪峰,市委副书记黄龙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忠海,市委常委,秘书长朱玉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晓峰等陪同考察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