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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群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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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群众文化
市内群众文化活动以节庆文化最为活跃。每年元旦和春节是群众文化活动最热闹的时期。活动内容有游园、灯谜、钓鱼、文艺表演等。农历正月初五、初六,乡(镇)农民组织高跷、秧歌、跑驴、龙灯、旱船等故事队活跃在城乡。正月十五晚,举办焰火晚会和广场灯会。1985年,市群众艺术馆设美术、摄影、音乐、文艺等活动小组。1986年,继泰山区旧镇村率先创建集教育、文化活动等为一体的群众活动场所“文化大院”后,其他县(市、区)也陆续创办村街“文化大院”。“文化大院”普遍设图书阅览室、游艺室、广播室、放映室、计划生育服务室、夜校教室、幼儿室、体育活动场等。省群众文化学会在泰山区召开“文化大院”建设现场会,后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通讯》载文向全国推广。1987年,市文化局印发《关于农村文化大院建设的基本要求》,明确乡镇文化大院建设标准。1988年,泰山区选送的“拾芯子”“手龙舞”进京比赛,获“龙潭杯”优胜奖。1990年,肥城县老城镇文化站被评为全国乡镇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站长李德春被评为先进个人。1991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社会文化先进乡镇活动。新泰市被国家文化部、人事部命名为“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地区”。中央新闻记录电影制片厂摄制的《泰山区村街文化大院》新闻纪录片在全国发行放映。市群众艺术馆新馆落成,馆舍面积2500平方米。1996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组织文化下乡活动的通知》。市文化局与市电视台联合组织到徂徕山革命根据地开展“心连心”文艺演出。市文化局被省委宣传部授予文化下乡先进集体称号。1999年,新泰明珠广场被评为全省十大优秀文化广场。2002年,全市共有群众文化(艺术)馆8座、乡镇文化站(中心)78处,村街“文化大院”1433处,其中市级文化大院225处。另有其他文化场所78处。共有群众文化专业人员126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4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