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婚姻登记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情》2015年3期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91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91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婚姻登记
1985年前,婚姻登记由乡(镇、办事处)文书办理或乡(镇、办事处)司法所办理。1985年,全市婚姻登记由乡(镇、办事处)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并建立婚姻档案管理制度。1986年,全市共设立婚姻登记处136处。1987年,贯彻省公安厅、司法厅、粮食局、妇联《关于解决被干涉婚姻自由的当事人户口、粮食关系问题的联合通知》,切实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988年,全市136个乡(镇、办事处)普遍建立婚姻登记处,有53个登记处单设办公室;建立红白理事会4310个,占村(居)委会总数的91%,其中发挥作用较好的1570个,占村(居)委会总数的36%。1989年,全市进行婚姻执法检查,清理违法婚姻1137对,处结1107对,处结率97%。 1990年,全市有248对青年主动解除近亲婚约、父母包办婚约和娃娃亲,478对青年参加集体婚礼。1991年,全市开展婚姻登记处基础建设、系列化服务、婚姻状况抽查和达标婚姻登记处的复查工作,99个婚姻登记处达到复查标准。 1992年6月,开始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涉外婚姻登记4对。1992年,市政府与市民政局签订《晚婚目标责任书》,全市晚婚率95%,超责任目标10.2个百分点。1993年,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晚婚目标责任制,市民政局与县(市、区)民政局签订《晚婚晚育目标责任书》。1994年,为实现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全市开展婚前健康检查工作,指定全市7个妇幼保健站作为婚前健康检查站点。全市婚前健康检查2747对,查出不符合婚检标准的男性145人、女性49人。1995年,根据省政府《关于严禁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的通告》,开展清理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工作,有关部门借婚姻登记收取的各项不合理收费全部清退。至1996年,全市婚姻登记清退不合理收费104万元。1997年1月,《山东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对婚姻登记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由过去的乡(镇、办事处)办理婚姻登记,改为由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集中办理婚姻登记,对偏远乡镇实行定点定期巡回登记。全市设立婚姻登记处7处,其中市直、6个县(市、区)各1处,配备婚姻登记管理人员43人。1998年5月,全市实行婚姻登记微机化管理。1999年,全市婚姻登记合格率、登记人员培训率、登记处用房达标率、登记应用微机率4项指标均达到100%。2002年,全市共配备微机22台,服务器6台,高档打印机12台,并与省民政厅联网,实现办公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