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简政放权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情》2015年3期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91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91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简政放权


    1986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建设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在莱芜市进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简政放权工作试点,实行县级权力下放、健全乡镇政府职能的改革。1987年,市民政局设立基层政权建设科。在简政放权中,莱芜市把有关部门的17个分支机构人、财、物全部下放,归乡镇管理。1988年1月3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在莱芜市召开现场办公会议,总结简政放权、健全乡镇政权职能的经验。6月,民政部在泰安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向全国推广莱芜市简政放权的经验,全市简政放权工作全面展开。全市下放分支机构1708个,下放干部职工6.18万人,下放经费5874.9万元,下放物资折款5780.5万元。至1994年,全市下放分支机构2252个,下放干部职工6.5万余人,下放经费及实物折款1.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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