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救济与扶贫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情》2015年3期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90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90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救济与扶贫
1985年,全市有贫困乡(镇、办事处)26个,占乡(镇、办事处)总数的19%;贫困村(人均收入200元以下的村)496个,占行政村总数的10.6%;贫困户14.3万户,占农业人口的11%;精减退职老职工2203人,其中享受本人原工资40%救济费的2059人。除享受40%救济费或已重新就业的精减退职老职工外,凡原属本省全民所有制单位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精减退职老职工每人每月补助20元,新中国成立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补助15元。全市发放救济款205万元,其中为享受本人原工资40%救济费的精减退职老职工发放救济费68万元。开展“双扶”(扶持贫困户、扶持优抚对象)活动,全市有102个村、2.3万户贫困户和优抚对象脱贫。 1986年,全市年人均收入在150元以下的贫困户为12万户、46.8万人,发放各类救济费242.9万元,救济贫困户2.28万户、7.7万人;扶持贫困户1.82万户,脱贫1.43万户。1987年,全市有困难户6.79万户、29.3万人,精减退职老职工2213人,享受定期定量救济的114人;发放生活救济款175.5万元,救济贫困户2.44万户、9.62万人;发放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费72.6万元,其中为享受本人原工资40%救济费的精减退职老职工发放救济费69.1万元,其他退职救济费3.5万元。全市136个乡(镇、办事处)均建立扶贫储金会,拥有资金460.7万元;有借有还款收回176万元,占应收回金额的38.2%;扶持贫困户1.8万户,脱贫1.1万户。 1988年,全市启动社会保障5个网络(救灾扶贫、优抚安置、老年人保障、残疾人保障、婚丧改革)建设,有83个乡(镇、办事处)实现农村基层社会保障网络化,占全市乡(镇、办事处)总数的61%,发放社会救济费263.2万元,发放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费84.1万元。县(市、区)及136个乡(镇、办事处)普遍建立扶贫基金会组织,扶持贫困户1.2万户,脱贫6120户;扶贫储金会有资金696.4万元,收回扶贫款394.9万元,占应回收款的56.7%。1989年,全市乡(镇、办事处)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组织110个,占全市乡(镇、办事处)的80%,建立扶贫储金会1849个,发放借款467万元,扶持农户3120户,脱贫2300户,脱贫率73.71%。 1990年,全市建立县、乡、村社会保障服务组织8479个,服务人员7.96万人,其中乡镇社会保障委员会和5个网络领导小组792个,村级服务组织7698个,服务人员7.58万人,平均每村有服务组1.7个,基本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立体服务的农村基层社会保障网络体系。全市村级扶贫储金会发展到2822个,占行政村总数的60%,入会农民60.25万户,储金总额2041万元,扶持贫困户8522户,脱贫4879户。1991年,全市扶持贫困户6000户,脱贫3600户;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五个网络8497个,服务人员7.56万人,其中县(市、区)保障委员会7个,乡(镇、办事处)保障委员会792个,村级保障服务组织7698个;发放救济款430万元、救济粮3.75万吨、救济物资2350吨、木材150立方米,为群众做好事10万件,帮助服务对象3.96万名。1992年,全市137个乡镇全部建起社会保障5个网络,建立乡村扶贫储金会3735个,积累基金2714万元,扶持贫困户9154户,脱贫5400户。 1993年10月1日,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调整企业精减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精减老职工每人每月补助50元,新中国成立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补助40元。全市储金会积累资金180万元,扶持贫困户800户,脱贫4800户。1994年,各级民政部门继续深化农村救灾救济工作改革,变单纯生活救济为生活救济与生产扶持相结合,由单纯扶户发展到扶户与扶经济实体相结合。全市发放扶贫款160万元,扶持16家福利厂和敬老院发展工副业项目,创办扶贫经济实体82个,从业人员3318人,其中扶贫对象687人。全市有各级储金会3064个,储金2225万元,入会61.3万人,发放资金扶持贫困户7000户,脱贫4200户。1996年,全市发放救济款338万元、面粉2150吨、食用油5吨、棉被3000条,救济特困户、五保户1.8万户6.8万人;发放扶贫周转金200余万元,扶持经济实体、敬老院30处,扶持贫困户5582户,脱贫5530户。1997年,全市有享受本人原工资40%救济费的精减退职职工1405人,每人年平均领取生活补助费681元。 1999年7月11日,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享受原工资40%救济费人员的生活补助费的通知》,全市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精减老职工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新中国成立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补助90元。发放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154.3万元,发放救济款350万元。2000年,全市发放精减退职老职工补助金146.9万元。2002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的通知》,为享受本人原工资40%救济费的精减退职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1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