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国防教育和双拥创建工作,定期举办军地双方共同参加的国防知识和双拥知识竞赛、征文活动;投资3000余万元修建了泰安革命烈士陵园、泰安革命历史展馆、徂徕山武装起义纪念碑等一批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基地,党员干部、青少年受教育面达95%以上;报社、电台、电视台开设固定的双拥宣传专栏,宣传国防知识和双拥先进典型事迹;市、县(市、区)在城区、交通要道、旅游景点、车站、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一批永久性双拥公益广告牌和标语;开展支持部队“双争”活动、争当优秀士兵家庭、关心国防建设十佳人物等争先创优活动。1991年11月,市委、市政府、泰安军分区召开首次全市双拥先进表彰大会,授予新泰市、泰山区“双拥模范市(区)”称号,授予泰山区财源办事处等10个单位为“双拥模范单位”称号。12月,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首次命名“双拥模范城”,泰安市、新泰市被表彰为“双拥先进市”。1992年12月,泰安市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城”,泰山区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双拥先进区”。
1994年起,对“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7月,泰安市首次被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8月,市委、市政府、泰安军分区联合表彰双拥先进单位102个、先进个人110名。1995年11月,新泰市、泰山区、郊区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市(区)”。1997年6月,泰山区泰前村村民张玉林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山东省模范复员军人”称号,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1999年4月,新泰市人武部政委李德堂被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山东省双拥十佳人物”。11月,泰安市、新泰市、肥城市、泰山区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城(区)”。2000年1月,泰安市再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2002年8月,贾美荣被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山东省十佳兵妈妈”。12月,泰安市、新泰市、肥城市、泰山区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市(区)”。
第三节 创建“双拥模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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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国防教育和双拥创建工作,定期举办军地双方共同参加的国防知识和双拥知识竞赛、征文活动;投资3000余万元修建了泰安革命烈士陵园、泰安革命历史展馆、徂徕山武装起义纪念碑等一批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基地,党员干部、青少年受教育面达95%以上;报社、电台、电视台开设固定的双拥宣传专栏,宣传国防知识和双拥先进典型事迹;市、县(市、区)在城区、交通要道、旅游景点、车站、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一批永久性双拥公益广告牌和标语;开展支持部队“双争”活动、争当优秀士兵家庭、关心国防建设十佳人物等争先创优活动。1991年11月,市委、市政府、泰安军分区召开首次全市双拥先进表彰大会,授予新泰市、泰山区“双拥模范市(区)”称号,授予泰山区财源办事处等10个单位为“双拥模范单位”称号。12月,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首次命名“双拥模范城”,泰安市、新泰市被表彰为“双拥先进市”。1992年12月,泰安市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城”,泰山区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双拥先进区”。
1994年起,对“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7月,泰安市首次被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8月,市委、市政府、泰安军分区联合表彰双拥先进单位102个、先进个人110名。1995年11月,新泰市、泰山区、郊区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市(区)”。1997年6月,泰山区泰前村村民张玉林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山东省模范复员军人”称号,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1999年4月,新泰市人武部政委李德堂被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山东省双拥十佳人物”。11月,泰安市、新泰市、肥城市、泰山区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城(区)”。2000年1月,泰安市再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2002年8月,贾美荣被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山东省十佳兵妈妈”。12月,泰安市、新泰市、肥城市、泰山区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