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干部管理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情》2015年3期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86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86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干部管理
一、录用 1985年,市人事局与有关部门联合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审计局、银行系统招考录用干部540人。1987年,全市办理交通监理人员转警104人。1988年,市人事局与市委组织部及企业主管部门开始为市、县(市、区)企业招标选聘厂长(经理)和中层干部。对市外经委、经济协作办公室以及肥城县有关部门和全市财政系统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选,招收76人。1989年,市人事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党政群机关补充干部实行考选制的试行意见》,逐步在全市推行。至1990年,为市、县(市、区)359个企业招标选聘厂长(经理)和中层干部,考选补充工作人员281名。1991年,市人事局协助组织部门选聘、续聘科技副县(市、区)长12名、副乡镇长100余名;经过报名考试、面试答辩、考察考核等程序,全市择优录用工作人员60名。 1992年,全市为19名优秀企业工人、10名优秀农民企业家和6名乡镇党政机关选任制干部办理录用为正式干部手续,为979名民办教师办理转为公办教师的手续,为134名计划内自费、电大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为党政群机关考选补充工作人员351名。1994年,为全市所有的民办教师办理转为公办教师的手续,共1.5万余人;面向社会公开考选泰安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34人;招考泰安海关、商检局工作人员28人。1995年,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在全市范围内为市公安局招考巡警178人。1995—1997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转发〈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为24人办理吸收录用干部手续。1997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从机关工人分流人员中吸收录用干部的通知》,从机关工人分流人员中吸收录用干部11人。1998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聘用制领导干部选调到县以上国家机关工作吸收录用干部问题的答复》,停止执行此项规定。 二、调配 1985—1990年,干部调配工作从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基层和广大干部群众出发,突出为大中型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和生产第一线提供组织保证;严格掌握进出平衡,理顺干部流向,疏通干部流动渠道;注重解决夫妻分居,解除干部后顾之忧。全市调整调配各类干部9056人,其中市外调入4984人,调出4162人;市直单位调整565人;西藏内返安置15人。1991年,根据国家人事部《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员额和干部人数计划进行,保证干部在地区、行业、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布及部门内的合理设置;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发挥干部的专业特长,支持干部到基层单位、艰苦行业工作。1994年,全市办理干部调动490人,其中市外调入77人,调出83人。1999年,根据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完成17个单位、3726名干部的交接和分流安置,为市直274名干部办理调动手续。2000—2002年,市直共调配干部534人。至2002年底,全市共调整调配各类干部1.9万人,其中市外调入7620人、调出6625人,市直单位调整2568人。 三、任免 1985—1990年,依据《山东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任免政府系统正、副局级工作人员431人,任免科级干部916人,其中正科362人,副科540人,其他相应职务14人。1991年,考察审批28个部门的中层干部230人,办理任免手续221人;为24个部门的284名科级干部办理备案手续;协助组织部门选聘、续聘科技副县(市、区)长12名、副乡镇长100余名。1992年,按照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晋升行政职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晋升行政职务实行在职资格审查制度,全市选聘、续聘科技副县(市、区)长22名、副乡镇长138名。1997—1999年,按照法律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任免副县级以上工作人员269人。2000—2002年,按照法律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任免副县级以上工作人员613人次,其中任职421人次,免职192人次。 四、聘用制干部 1984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关于乡镇党政群机关干部试行选聘制的意见》,通过公开张榜招贤、考试、考核等办法,选聘1474名优秀青年,签订聘用合同,充实到乡镇干部队伍。1992年,为113个企事业单位6517名聘用制干部办理解续聘手续,其中解聘232名。1995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发布〈山东省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补充干部实行聘用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为1600名聘用制干部办理备案手续,其中事业单位350人,企业单位1250人。1998年,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聘用制,打破了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工人界限。1999—2001年,全市共为297名乡镇选聘制领导干部办理录用手续。至2002年底,市直单位聘用备案7500人,县(市、区)聘用备案1.8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