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通信警报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情》2015年3期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86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86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通信警报


    1985年前,泰城人防指挥通信由电信部门保障,市内共装有5部电动警报器。1989年,对市内5部警报器实行社会化管理。
    1997年,重新布局、调整泰城人防警报网络,在泰城城区10处主要建筑制高点安装防空警报器。1998年,市人防办增设100瓦单边带电台,加入全省无线电台通信网络,实现了除密码电报以外的文字、图像传输;购置CWYK警报发放控制系统,建立情报室,完善了人防警报报知系统。6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泰安市防空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规定每年1月10日为泰安市防空警报试鸣日。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3种。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1999年1月10日,市在全省首次进行防空警报统控试鸣。4月,市政府发布《泰安市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在泰城增设新型警报器,市区内防空警报器音响覆盖率达95%。2000年1月10日,结合防空警报试鸣,成功组织带有部分实兵的防空袭演习。11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泰安市被列为全国人防重点城市。
    2002年1月10日,在全省第一家组织广播电视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并利用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铁路寻呼、气象寻呼等发放警报试鸣信息。9月,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被省政府、省军区确定为山东省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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