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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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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政治教育
一、教育制度 1985年初,根据总政治部和山东省军区指示,调整民兵政治教育制度。除继续坚持政治教育占年度军事训练时间10%外,将基干民兵每月1堂政治课压缩为每年进行4次教育,普通民兵每年结合征兵、整组和重大节日进行2次教育。1991年,根据总政治部《关于参训民兵政治教育意见》,基干民兵年度训练时间由20天增加到22天,其中2天为政治教育时间。同时组建民兵政治教育骨干队伍。1998年,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搞好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意见》,对基干民兵年度政治教育时间作进一步调整,将高炮、通信、工兵和防化分队调整为3天,其他专业分队新入队人员、步兵新入队人员和民兵应急分队调整为2天,对口专业分队为0.5天。1999年始,根据总政治部《参训民兵政治教育纲目》,落实教育准备、备课、考勤登记、考核验收等政治教育制度。2002年,为提高政治教育质量,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建立3~5人的教研组,乡(镇)、企事业单位人武部各建立2~3人政教组,对政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进行研究指导。 二、教育内容 1985—1987年,民兵政治教育以基干民兵和民兵干部为重点,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进行。1988年,贯彻中央宣传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民兵、预备役人员中加强国防教育的通知》,以《国防知识》为基本教材,对民兵进行国防教育。1990年,根据总政治部群众工作部《关于参训民兵政治教育的意见》,对民兵进行光荣传统和依法服兵役教育,使参训民兵全面了解中国兵役制度和兵役规定,增强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1993年,将总政治部群众工作部编发的《民兵政治教育课本》《国防知识》作为基本教材。1999—2000年,组织民兵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拥护和支持改革教育,利用“八一”“十一”、纪念抗美援朝出国作战50周年活动和征兵工作期间开展教育活动。至2002年,以总政治部《参训民兵政治教育纲目》为依据,泰安军分区政治部组织编写《国防教育基本知识问答》《民兵政治教育参考教案》,丰富了民兵政治教育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