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贪污贿赂犯罪检察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情》2015年3期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81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81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贪污贿赂犯罪检察
198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金融、供销、粮食等系统调查经济部门120余个,立案侦查经济犯罪案件38件,起诉22件24人。1986年,按照中共中央“用一年左右时间把经济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压下去”的指示,把打击严重经济犯罪作为重点,改变以往等案上门和“先扫外围,再打迂回战”的办案方法,采取“主动出击,以快制胜,突破一点,带动一片”的方法,立查大要案(贪污贿赂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32件。1988年,市、县(市、区)检察机关均设立经济法纪罪案举报中心(站)。1989年,调整工作部署,把反贪污贿赂斗争列为打击经济犯罪的首位,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强化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监督。对贪污、受贿2000元以下且无重大情节的,一般不予立案,交行政部门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简称《通告》),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干警深入基层宣讲《通告》,在《通告》规定期限内,有87名经济犯罪分子投案自首,交出赃款23万余元。1990年,市检察院设立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全市检察机关在税务机关设立税务检察室18个。围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稳定大局,检察机关继续把反贪污贿赂斗争作为工作重点,立查重大、特大案(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为特大案)73件,犯罪数额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65件,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6件,100万元以上的2件。 1991年,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把群众反映强烈、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群众举报多的11个系统和部门作为查处重点,立查贪污、贿赂案69件,占年度立查贪污贿赂案件的41.6%。1995年,市检察院配合省检察院,对中共泰安市委原书记胡建学,中共泰安市委原副书记孙庆祥,中共泰安市委原常委、秘书长卢胶青,市政府原副市长孔利民,山东省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兼泰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洪波5起厅级领导干部特大犯罪要案进行查办。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罪案13件,科(局)级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罪案43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76万余元。泰安市公安局原局长李惠民因犯贪污罪、受贿罪侦查终结,移送刑检部门审查起诉。1996年,查处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简称“三机关一部门”)的犯罪案件44件,其中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8件,科级干部犯罪案件23件。市、县(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协助省检察院查办中共泰安市委原常委、副市长乔善泉,中共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亓志文,泰安市原副市长刘仁安特大受贿罪案3件。 1999年,以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为重点,在金融、建筑、房地产、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中,全市检察机关深挖窝案、串案,立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罪案115件,占立案总数的54.8%,立查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办事处)基层干部犯罪案件32件,在14个国有企业立查经济罪案56件,为国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66万余元。2000年,全市检察机关“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罪案10件,其中依法查办肥城矿业集团原副总经理高某某(副厅级)特大受贿案。立查犯罪数额10万以上不满100万元的57件,100万以上不满500万元的2件,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的1件,1000万元以上的1件。2002年,全市查处“三机关一部门”犯罪案件27件,国有企业经济罪案112件,其中查处华源光明机器制造有限公司经济犯罪案件49件,挽回经济损失126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