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0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成立,1987年3月,市交通局交通监理所及县(市、区)交通监理站合并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监理部门的事故处理、车辆检验、驾驶员考核、车牌发证等业务移交公安机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改建为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对内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科),至此全市城乡道路和车辆由公安部门统一管理。1994年,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建成使用,并作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灾必救、有求必应”的承诺。1995年6月,市公安局成立治安巡逻警察支队。
1999年5月,市公安局撤销交警支队、巡警支队,在全省公安系统率先实行“交巡合一”,组建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同时组建经济犯罪侦察支队、公共交通治安支队,并在全省率先建立经济犯罪举报中心。泰山景区公安分局划归市公安局直接管理,景区分局岱顶派出所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0年,郊区公安分局随行政区划更名为岱岳区公安分局。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安处改为泰汶、陶山分局,归市公安局直接管理。刑事犯罪有奖举报中心在全省率先投入使用。肥城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2001年7月,城市建设治安警察支队成立。全市开展为期两年的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的“严打”斗争。2002年,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和泰山广场公安分局成立。县(市、区)公安局完成交警、巡警合并。
第一章〓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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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10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成立,1987年3月,市交通局交通监理所及县(市、区)交通监理站合并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监理部门的事故处理、车辆检验、驾驶员考核、车牌发证等业务移交公安机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改建为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对内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科),至此全市城乡道路和车辆由公安部门统一管理。1994年,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建成使用,并作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灾必救、有求必应”的承诺。1995年6月,市公安局成立治安巡逻警察支队。
1999年5月,市公安局撤销交警支队、巡警支队,在全省公安系统率先实行“交巡合一”,组建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同时组建经济犯罪侦察支队、公共交通治安支队,并在全省率先建立经济犯罪举报中心。泰山景区公安分局划归市公安局直接管理,景区分局岱顶派出所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0年,郊区公安分局随行政区划更名为岱岳区公安分局。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安处改为泰汶、陶山分局,归市公安局直接管理。刑事犯罪有奖举报中心在全省率先投入使用。肥城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2001年7月,城市建设治安警察支队成立。全市开展为期两年的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的“严打”斗争。2002年,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和泰山广场公安分局成立。县(市、区)公安局完成交警、巡警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