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全市建立各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471个,专职工作人员327人,开展检查活动498次,提出整改意见267条,落实248条;建立退休职工管理服务组织410个,为3.33万名离退休职工提供服务。1987年,全市建立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631个,劳保专职干部444人,举办劳保培训班375期,培训专兼职劳保人员1.27万人。全市18个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实现职工后勤服务设施达标,小型企事业单位兴建“五小”(小食堂、小浴室、小托儿所、小厕所、小更衣室)设施5135项。市总工会协调有关部门为131名市级以上职工劳模家属办理“农转非”手续。1988年,全市有车间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1367个,举办劳动保护培训班385期,培训人员1.36万人。
1995年,全市各级工会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72家,签订集体合同44家,其中国营企业10家,乡镇企业12家,合资企业19家,私营企业3家。全市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994个,调处劳动争议案件96件,处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2起,占劳动争议总数的90%。市、县(市、区)工会接待来访职工166人,职工集体来访12起,解答咨询120件,办结率90%。各级工会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一切生产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验收180项,参加安全检查1600次,查出重大事故隐患120项,提出整改措施3200条,处理伤亡事故8起;举办劳动保护培训班22期,培训劳动保护干部1500人次。1997年,全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875家,其中公有制企业327家,外商投资企业92家,私营企业10家,乡镇及其他企业476家。为122名省级以上劳模办理离退休荣誉津贴,为126名市级以上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各级工会进行安全检查1250次,查出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42项,督促整改35项。
1998年,全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1491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121家,乡镇企业509家,私营企业12家。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处理劳动争议1500件,调解成功率80%。2001年,贯彻实施《山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1490家。2002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意见》,市总工会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联合印发《泰安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并选择20家企业进行试点。全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1764家、职工50.2万人。
第七节〓维护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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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全市建立各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471个,专职工作人员327人,开展检查活动498次,提出整改意见267条,落实248条;建立退休职工管理服务组织410个,为3.33万名离退休职工提供服务。1987年,全市建立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631个,劳保专职干部444人,举办劳保培训班375期,培训专兼职劳保人员1.27万人。全市18个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实现职工后勤服务设施达标,小型企事业单位兴建“五小”(小食堂、小浴室、小托儿所、小厕所、小更衣室)设施5135项。市总工会协调有关部门为131名市级以上职工劳模家属办理“农转非”手续。1988年,全市有车间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1367个,举办劳动保护培训班385期,培训人员1.36万人。
1995年,全市各级工会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72家,签订集体合同44家,其中国营企业10家,乡镇企业12家,合资企业19家,私营企业3家。全市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994个,调处劳动争议案件96件,处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2起,占劳动争议总数的90%。市、县(市、区)工会接待来访职工166人,职工集体来访12起,解答咨询120件,办结率90%。各级工会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一切生产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验收180项,参加安全检查1600次,查出重大事故隐患120项,提出整改措施3200条,处理伤亡事故8起;举办劳动保护培训班22期,培训劳动保护干部1500人次。1997年,全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875家,其中公有制企业327家,外商投资企业92家,私营企业10家,乡镇及其他企业476家。为122名省级以上劳模办理离退休荣誉津贴,为126名市级以上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各级工会进行安全检查1250次,查出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42项,督促整改35项。
1998年,全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1491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121家,乡镇企业509家,私营企业12家。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处理劳动争议1500件,调解成功率80%。2001年,贯彻实施《山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全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1490家。2002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意见》,市总工会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联合印发《泰安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并选择20家企业进行试点。全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1764家、职工50.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