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轮修志
1982年,召开泰安地区地方史志工作会议,部署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工作;成立泰安地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指导县(市)志编纂同时编纂《泰安地区志》。1989年,基本完成《泰安地区志》资料征集工作;全市第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东平县志》出版。1990年,《泰安地区志》进入总纂阶段。1991年12月,《山东省志·泰山志》评审会在泰城召开。1992年4月,《肥城县志》出版发行;5月,《泰安地区志》评审会在泰城召开。1993年9月,《山东省志·泰山志》首发式在泰城举行。该志由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题写书名,省委书记姜春云作序。全书分自然地理、风景名胜、文物、封禅祭祀、宗教、文学艺术、旅游、管理、人物等8篇,卷首设概述和大事记,卷末设附录,共45万字。1994年,《宁阳县志》《新汶矿务局志》《泰安二轻工业志》等10部专业志、部门志相继出版;点校出版旧县志3部。《东平县志》《肥城县志》分获全国新编地方志优秀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新泰市志》获山东省新编地方志优秀成果二等奖。7月,全国地方志工作座谈会在泰安召开。1995年,《山东省志·泰山志》被评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996年,由泰山区、郊区联合编纂,泰山区承编的《泰安市志》(县级)出版。1997年,《泰安地区志》出版发行。该志记述断限上起1912年,下讫1985年撤区建市,全志分境域、经济管理、农业、工业、交通基建、财贸、中共泰安地方组织、党派群团、政权政务、军事、文化、泰山、人物等13编,前设概述、大事记,后为附录。全书共125万字。全面记述泰安地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情况。至此,全市第一轮修志任务全面完成,共编辑出版地区志1部、《泰山志》1部、县(市)志4部,编辑部门志、专业志、乡、镇、村志等基层志书150部(含稿本),整理出版旧志18部(种)。
二、第二轮修志
1999年,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地方志编纂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续修新方志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续修新志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级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史志部门组织实施”的史志工作体制,建立健全编纂机构,充实编纂队伍,保障工作条件和出版经费。当年,续修《肥城市志》完成篇目设计。年内编纂出版《仪阳乡志》等4部乡镇志及《泰安邮电志》等7部专业志。2000年,《泰山区志》完成篇目设计。2001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续修新方志工作纲要》,要求各级政府牢固树立“官书官修”思想,认真贯彻“一纳入、五到位”(把史志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修〈泰安市志〉编纂方案》,对编纂《泰安市志》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等作出规定。2002年4月,召开新编《泰安市志》篇目研讨会;9月召开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泰安市志》编修工作;10月,召开全市地方史志工作会议,对市志供稿工作作出部署;在东平县举办编修《泰安市志》业务培训班,市直及县(市、区)有供稿任务的120多个部门、单位主要撰稿人参加培训,各部门、单位供稿工作全面展开。《泰山区志》《新泰市志》完成组稿工作,其他县(市、区)志进入篇目设计和研讨阶段。
至2002年,第二轮修志全市共编纂专业志、部门志、乡、镇、村志和企事业单位志30余部,整理出版旧志5部。
第一节〓志书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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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轮修志
1982年,召开泰安地区地方史志工作会议,部署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工作;成立泰安地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指导县(市)志编纂同时编纂《泰安地区志》。1989年,基本完成《泰安地区志》资料征集工作;全市第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东平县志》出版。1990年,《泰安地区志》进入总纂阶段。1991年12月,《山东省志·泰山志》评审会在泰城召开。1992年4月,《肥城县志》出版发行;5月,《泰安地区志》评审会在泰城召开。1993年9月,《山东省志·泰山志》首发式在泰城举行。该志由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题写书名,省委书记姜春云作序。全书分自然地理、风景名胜、文物、封禅祭祀、宗教、文学艺术、旅游、管理、人物等8篇,卷首设概述和大事记,卷末设附录,共45万字。1994年,《宁阳县志》《新汶矿务局志》《泰安二轻工业志》等10部专业志、部门志相继出版;点校出版旧县志3部。《东平县志》《肥城县志》分获全国新编地方志优秀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新泰市志》获山东省新编地方志优秀成果二等奖。7月,全国地方志工作座谈会在泰安召开。1995年,《山东省志·泰山志》被评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996年,由泰山区、郊区联合编纂,泰山区承编的《泰安市志》(县级)出版。1997年,《泰安地区志》出版发行。该志记述断限上起1912年,下讫1985年撤区建市,全志分境域、经济管理、农业、工业、交通基建、财贸、中共泰安地方组织、党派群团、政权政务、军事、文化、泰山、人物等13编,前设概述、大事记,后为附录。全书共125万字。全面记述泰安地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情况。至此,全市第一轮修志任务全面完成,共编辑出版地区志1部、《泰山志》1部、县(市)志4部,编辑部门志、专业志、乡、镇、村志等基层志书150部(含稿本),整理出版旧志18部(种)。
二、第二轮修志
1999年,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地方志编纂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续修新方志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续修新志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级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史志部门组织实施”的史志工作体制,建立健全编纂机构,充实编纂队伍,保障工作条件和出版经费。当年,续修《肥城市志》完成篇目设计。年内编纂出版《仪阳乡志》等4部乡镇志及《泰安邮电志》等7部专业志。2000年,《泰山区志》完成篇目设计。2001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续修新方志工作纲要》,要求各级政府牢固树立“官书官修”思想,认真贯彻“一纳入、五到位”(把史志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修〈泰安市志〉编纂方案》,对编纂《泰安市志》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等作出规定。2002年4月,召开新编《泰安市志》篇目研讨会;9月召开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泰安市志》编修工作;10月,召开全市地方史志工作会议,对市志供稿工作作出部署;在东平县举办编修《泰安市志》业务培训班,市直及县(市、区)有供稿任务的120多个部门、单位主要撰稿人参加培训,各部门、单位供稿工作全面展开。《泰山区志》《新泰市志》完成组稿工作,其他县(市、区)志进入篇目设计和研讨阶段。
至2002年,第二轮修志全市共编纂专业志、部门志、乡、镇、村志和企事业单位志30余部,整理出版旧志5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