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拔尖人才选拔与管理
1987年,市委、市政府制订《关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的试行意见》,开展选拔管理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并实施“科技双放”(放宽放活科技人才管理体制)活动。1989年,市委组织部等13个部门联合制订《关于做好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工作的具体意见》,对拔尖人才的选拔标准、选拔程序、有关待遇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至1990年,全市选拔管理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55名,其中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的省级拔尖人才9名。
1991年,在知识分子中开展“评优、树标、选尖”活动,评选出县级拔尖人才164名,科技标兵417名,优秀知识分子2724名。1992年,选出首批乡村科技人才320名。1993年,市委、市政府对首批7名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给予重奖,分别授予“泰安市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泰安市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称号。1994年,市拔尖人才服务中心成立,组织开展拔尖人才与“双百”先进村、经济强村联谊等活动,促进拔尖人才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1995年,完成第4批50名市级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开展推荐职业企业家人才、企业家后备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活动,建立起“三才”队伍650多人,选拔优秀企业管理人才、优秀乡土人才1322名。1996年,市委提出实施“人才启动战略”,选拔调整和重新确定63名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共选拔跨世纪优秀人才1200名、优秀企业管理人才220名、优秀乡村科技人才1002名。1997年,市委、市政府制订《关于选拔培养跨世纪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从学有专长的青年高中级人才中选拔100名优秀人才重点培养。有2名农村科技大王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1998年,开展青年科技奖评选活动,评选出100名跨世纪优秀青年科技人才、12名首批“泰安市科技明星”。2000年,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作用,以省、市级拔尖人才为主体的科研人员完成新成果280项。
2002年,市委组织部重新修订《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严格标准条件、完善选拔程序、提高待遇,实行“全出竞进”(管理期满,管理对象即自动终止市级拔尖人才资格,可参加下一届市级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的管理办法,并建立拔尖人才业绩考核制度。年内,选派3名优秀年轻人才赴中科院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增加高层次人才储备。
二、优秀大学生选调
1992年,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抓紧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指示精神,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调优秀大学生31名到乡镇锻炼。1994年,从1241名自费大学毕业生中选调144名比较优秀的学生赴农村和乡镇企业任职。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选拔6人到团市委挂职锻炼,增加选调生高层次工作的经验。1999年,共有27名选调生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选拔28人到市直部门工作。2000年,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从选调生中公开选拔部分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市、区)任职的通知》,经过组织推荐、考察、预选、笔试等程序,选调县(市、区)长助理7名。至2002年,全市共接收和选调优秀大学生472人,举办选调生培训班8期,参加各类培训434人次,有277名选调生充实到县以上党政机关,有140名被提拔担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占31.9%。
三、科技副职选聘
1988年,市委在全省率先作出为县(市、区)选聘科技副职的决定,并制订《关于选聘科技副县(市、区)长、副乡(镇)长的试行意见》,明确规定科技副职的任职程序、职责和生活待遇。1988—2002年,从国家人事部、中国科学院等部门和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等高校选聘科技副县(市、区)长27名,科技副乡(镇)长229名,并根据需要选聘科技副市长和市长助理4名、市直综合部门科技副职3名。
第四节〓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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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拔尖人才选拔与管理
1987年,市委、市政府制订《关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的试行意见》,开展选拔管理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并实施“科技双放”(放宽放活科技人才管理体制)活动。1989年,市委组织部等13个部门联合制订《关于做好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工作的具体意见》,对拔尖人才的选拔标准、选拔程序、有关待遇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至1990年,全市选拔管理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55名,其中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的省级拔尖人才9名。
1991年,在知识分子中开展“评优、树标、选尖”活动,评选出县级拔尖人才164名,科技标兵417名,优秀知识分子2724名。1992年,选出首批乡村科技人才320名。1993年,市委、市政府对首批7名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给予重奖,分别授予“泰安市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泰安市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称号。1994年,市拔尖人才服务中心成立,组织开展拔尖人才与“双百”先进村、经济强村联谊等活动,促进拔尖人才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1995年,完成第4批50名市级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开展推荐职业企业家人才、企业家后备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活动,建立起“三才”队伍650多人,选拔优秀企业管理人才、优秀乡土人才1322名。1996年,市委提出实施“人才启动战略”,选拔调整和重新确定63名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共选拔跨世纪优秀人才1200名、优秀企业管理人才220名、优秀乡村科技人才1002名。1997年,市委、市政府制订《关于选拔培养跨世纪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从学有专长的青年高中级人才中选拔100名优秀人才重点培养。有2名农村科技大王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1998年,开展青年科技奖评选活动,评选出100名跨世纪优秀青年科技人才、12名首批“泰安市科技明星”。2000年,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作用,以省、市级拔尖人才为主体的科研人员完成新成果280项。
2002年,市委组织部重新修订《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严格标准条件、完善选拔程序、提高待遇,实行“全出竞进”(管理期满,管理对象即自动终止市级拔尖人才资格,可参加下一届市级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的管理办法,并建立拔尖人才业绩考核制度。年内,选派3名优秀年轻人才赴中科院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增加高层次人才储备。
二、优秀大学生选调
1992年,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抓紧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指示精神,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调优秀大学生31名到乡镇锻炼。1994年,从1241名自费大学毕业生中选调144名比较优秀的学生赴农村和乡镇企业任职。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选拔6人到团市委挂职锻炼,增加选调生高层次工作的经验。1999年,共有27名选调生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选拔28人到市直部门工作。2000年,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从选调生中公开选拔部分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市、区)任职的通知》,经过组织推荐、考察、预选、笔试等程序,选调县(市、区)长助理7名。至2002年,全市共接收和选调优秀大学生472人,举办选调生培训班8期,参加各类培训434人次,有277名选调生充实到县以上党政机关,有140名被提拔担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占31.9%。
三、科技副职选聘
1988年,市委在全省率先作出为县(市、区)选聘科技副职的决定,并制订《关于选聘科技副县(市、区)长、副乡(镇)长的试行意见》,明确规定科技副职的任职程序、职责和生活待遇。1988—2002年,从国家人事部、中国科学院等部门和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等高校选聘科技副县(市、区)长27名,科技副乡(镇)长229名,并根据需要选聘科技副市长和市长助理4名、市直综合部门科技副职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