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清产核资与资产评估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情》2015年3期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59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59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清产核资与资产评估


一、清产核资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1993年3月,根据省国资局统一部属,全市进行第一次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至6月底全部完成。全市共有2587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产清查登记。其中,行政单位485个,事业单位2092个,社团组织10个。登记国有资产26.75亿元,比清查前账面数增加6.24亿元。在财产清查中共查处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2035.6万元;核实土地面积13247公顷,价值2.33亿元;汽车2905辆,价值2.05亿元;建筑物面积760.2万平方米,价值12.06亿元。通过此次财产清查,第一次摸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做到账、卡、物相符,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和实行非转经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2000年,为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做好准备,组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财产清查登记。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定“财产清查资金核实的审定原则”,并逐户逐笔对盘盈盘亏进行确认,最终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为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参加财产清查登记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23个,账面总资产22.84亿元,负债6.25亿元,存量国有资产16.59亿元。经过国资、财政、监察、审计等4个部门的联合审查,资产盘盈盘亏相抵后,核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为17.94亿元。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1993—1995年,进行国有企业第五次清产核资,全市有506个国有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0个)参加清产核资。其中,市直企业179个,县(市、区)企业327个。清查资产总额85.29亿元,负债总额73.34亿元,所有者权益11.9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5.99%。对446个企业固定资产进行了价值重估,重估后固定资产原值升值11.19亿元,总额达到42.3亿元;重估后固定资产净值升值7.4亿元,总额达到31.6亿元;土地资产重估增值24.84亿元。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全市国有企业的分布及存量资产的结构状况,核实了国有资产。清理资产损失5.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损失净额9157万元、流动产损失净额4.23亿元;资金挂账9.99亿元,其中经营性亏损挂账6.75亿元,潜亏挂账1.79亿元,未弥补亏损挂账1.45亿元。批复处理各类损失挂账1.53亿元,解决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实际困难。
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全市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历时2年,于1998年10月结束。共有383个城镇集体企业参加清产核资。其中,中央集体企业23个,地方集体企业360个。整项工作先后经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产权界定、资金核实和检查验收五个阶段。清查资产总额43亿元,负债总额38.6亿元,所有者权益4.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9.96%。对128个集体企业固定资产进行价值重估,重估升值1.82亿元;对360个地方集体企业进行产权界定,界定集体资本6.71亿元,法人资本1200万元,外商资本1300万元,个人资本1.16亿元,待界定资本1.65亿元。核定有问题资金8.9亿元,根据规定批复处理各类损失1.97亿元。对528个“挂靠”集体企业进行清理甄别,清理出516个非集体企业。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全市城镇集体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
二、资产评估
1991年11月,贯彻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全市资产评估工作围绕服务企业改革、保护国家权益,加强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规范企业改组改制中的评估行为。1995年,县(市、区)均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市的资产评估体系。1996年,市国资局制定《泰安市资产评估机构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将全部年检内容分解量化,计分考核。2002年,实施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式改革,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不再进行立项批复,把评估报告的确认批复,改为实行核准和备案制。规定财政部门下达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及备案表是占有单位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验资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未经核准和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无法律效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文件及备案表的格式由财政部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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