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情》2015年3期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59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59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一、国有股权管理
1990年以来,全市企业国有股权管理工作逐步展开,管理的重点为国有资产折股、国家股权设置、国家股权代表的委派等工作。1994年,根据市政府《泰安市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泰安锅炉厂、泰安酿酒饮料集团公司、山东电缆厂、泰山索道公司、泰安百货大楼等10个国有企业报经省政府批准先后组建定向募集公司,泰安柴油机厂、泰和集团等5个国有企业分别经省政府批准发起设立股份制公司。1996年后,泰山旅游、山东电缆、泰安鲁润、华阳科技4个企业的股票相继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同股、同权、同利”的原则,积极进行国有股利的收缴工作,监督股利分红,维护了国家权益。1998年,建立国有股配股准备金,将市直历年收缴的国有股分红2318万元专户存储,用于企业国有资产再投入。1999年,市国资委成立后,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力度,积极探索有效的收益收缴管理方式。2000年,市国资委印发《泰安市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试行办法》,明确国有资产收益的范围,按照各企业不同特点,制定不同收益收缴办法和监督措施,确保国有资产收益按时足额收缴。共收缴国有资产收益2025万元,是1999年的9.14倍。2002年,全市有股份有限公司11个,股本总额12.04亿元。其中国家股5.45亿元,国有法人股2.18亿元。国有资产收益达到2588万元。
二、国有资产监管及授权经营
1995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简称《监管条例》),市国资委印发《泰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加强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理顺产权关系。先后向山东泰龙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泰安阳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派监事会,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1997年,市制定《泰安市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实施办法》《泰安市企业集团授权经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奖惩试行办法》,并对山东电缆电器集团、山东泰山酿酒饮料集团、泰山旅游集团、泰山锅炉压力容器集团实施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结合企业实际,拟定考核指标,选派财务总监,加大监管力度。1998年,市制定《泰安市授权经营企业集团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于1月10日举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责任书和财务总监聘用签字仪式,市政府领导与授权经营企业集团董事长签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责任书,向派驻企业财务总监颁发聘书。
1999年起,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由“市国资委(国资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权属企业”3个层次组成的国有资产监管运营体制。在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的基础上,从市直12个企业主管部门的90多个企事业单位中,筛选出60个企业国有资产授权4个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经营,授权经营国有净资产17.99亿元。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市国资委向各授权营运机构委派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内设),向市国资公司派驻财务总监(外派)。为加强对营运机构的监管,市国资委先后制定《泰安市国有资产授权营运机构经营业绩考核奖惩试行办法》《泰安市国有资产授权营运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泰安市国有资产授权营运机构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泰安市国有资产授权营运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泰安市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规定,逐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并分别对各营运机构2001年、2002年经营业绩进行了考核奖惩。至2002年底,授权经营国有净资产达到22.59亿元。其中,授权市国资公司经营10.28亿元,授权市城建国资公司经营5.56亿元,授权市基金担保公司经营3.74亿元,授权市商贸国资公司经营3.02亿元。
三、资产重组及产权制度改革
资产重组〓1996年,泰安起重机械厂被纳入山东工程机械集团,为泰安市大中型企业中第一家被兼并重组的国有企业。1997年,市政府报省政府批准将泰山航空游乐公司无偿划转山东三联集团公司。1998—2002年,全市企业重组。山东电缆电器集团与鲁能投资公司合资成立鲁能泰山电缆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兼并泰安制药厂,徐州工程集团兼并泰安特种车制造厂,山东海化集团兼并宁阳化工厂;泰安变压器厂和高压开关厂无偿划转山东电缆电器集团;泰和集团兼并泰安造纸厂;泰安柴油机厂兼并泰安一中机械厂;泰山旅游索道股份公司将3282万元国家股权转让齐鲁软件公司;撤销市信托投资公司,将有效资产并入齐鲁证券公司等。在以上企业重组、兼并过程中,市国资管理部门严把资产清查、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关,盘活国有资产,减少国有资产流失,保证了企业改革改制的顺利进行。
产权制度改革〓1994年后,市政府先后制定《泰安市企业折股出售的试行意见》《泰安市企业拍卖暂行规定》《泰安市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把资产清查、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和折股出售关,规范企业改制行为。泰安市实验设备厂、泰安轴承厂、泰安交通汽车修制厂通过国有资产出售,成功实施企业改制,3个企业出售收入324万元及时收缴财政。对于改制剥离国有资产,市政府制定《泰安市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暂行规定》,规定占用费上交比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1997年,完成泰安棉纺针织厂、市崖头煤矿、市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工作。1998年,全市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盘活资产存量、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加大企业改革力度。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当前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置办法》,通过授、卖、送、联、破、剥、股、组等多种形式,进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2001年,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市属企业改制审批等问题的通知》《关于市直改革(改制)企业资产评估中不良应收账款认定核销的通知》。2002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对财产清查、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转让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为企业改革提供依据。全市共改制企业14个。其中,出售3个,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11个,涉及资产总额14.78亿元,核销不良资产0.68亿元,采用“账销案存”的办法进行管理;破产8户,经评估后资产总额1.4亿元。
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995年,市国资局与市经贸委、体改委印发《泰安市国有工交企业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试行意见》,与7个主管部门签订资产经营责任书,年终对执行情况进行奖惩考核。
1997年,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市国资局会同市经贸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1996年度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24个市直工(业)交(通)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核,国有资产平均增值率为10.04%。1998年,对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为考核依据,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上交资产经营风险金为手段,实行年薪制,核定纳入1997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的市直29个工交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2.65%。
2001年,市国资委印发《泰安市国有资产授权营运机构业绩考核奖惩试行办法》。2002年,市国资办组织中介机构对授权经营企业2001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对2001年度缴纳风险抵押金的市工业、城建、商贸3家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测算,核定市工业国资公司国有资产增值额为3445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2.4%,应兑现风险收入39.92万元;市城建国资公司国有资产增值额为1545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5.96%,应兑现风险收入25.94万元;市商贸国资公司国有资产减值额为345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97.46%,应扣减风险抵押金7.61万元。市国资委据此兑现各营运机构的风险收入。
五、企业产权登记
1991年,全市开始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1996年后,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发挥产权登记功能,结合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注重对企业开办、变动、注销产权登记的管理,把产权变动监测与资产流动、产权转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掌握全市企业产权登记的动态资料,促进产权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1997年,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法人企业核发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证,明确企业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法律责任,强化产权登记的法律凭证作用。2001年,根据财政部要求,未对上年度企业国有资产进行年检登记,仅对1999年底企业国有资产进行了重新占有登记。2002年,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以国家资本金基础管理为核心,以产权变动为重点,把产权登记与产权变动监管相结合,产权登记成为明晰企业产权关系、摸清企业状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具体措施和有效手段。通过产权登记,掌握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结构、分布状况及产权变动情况,增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意识,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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