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七章〓矿产资源管理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情》2015年3期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57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57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七章〓矿产资源管理
1985年,全市矿产资源由市计划委员会及建材、化学、煤炭等工业公司分头管理。由于无主管部门,管理工作滞后。1987年9月,根据省政府《关于部分市地建立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机构的通知》,成立泰安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受省市双重领导。1988年,县(市、区)及有矿产资源的乡镇先后设立矿产资源管理机构。全市形成矿管网络和监督体系,依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实施监督管理。1989年9月,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列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改双重领导为泰安市政府直接领导。矿管工作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依法治理资源不清、秩序混乱等问题,市内矿业开始走上依法持证开采的轨道。1991—1995年,全市先后开展矿山开发利用、年度检查、矿产监察、地勘单位资格管理等工作。 1996年,市矿产资源管理局更名为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局(简称地质矿产局)。2000年10月,市地质矿产局和土地管理局合并组建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查、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查、审批登记工作,监督、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等。2001年,开展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泰山、徂徕山、青云山、神童山等19处地质地貌景观列入重点区实行保护。泰安徂徕山、新泰青云山被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为省级地质公园。2002年,全市推行矿业权使用制度改革,完成《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对探矿权、采矿权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范矿业权市场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