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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国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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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国家审计
一、财政审计 1987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监督暂行条例》,市审计机构独立行使财政审计监督权,开展对县(市、区)政府财政收支审计监督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市及泰山区、郊区、新泰、宁阳、东平等市县级审计部门对760多个企业1986年减免税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查处企业偷逃税款102万元、税务部门越权减免税收70万元。1988年,根据省审计局《关于对预算外资金调查的通知》,扩大财税审计范围,对6个县(市、区)财政、税务和119个行政事业单位1988年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查处违规违纪资金811万元。其中,属收入方面175万元,占收入总额2.6%;支出方面636万元,占支出总额11%。为摸索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路子,1993年,在对肥城市、东平县1992年财政收支审计的同时,对郊区1993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1993年8月税收秩序和减税让利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087万元,上缴财政184万元。1994年10月,对宁阳县1994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3157万元,上缴财政1149万元。 1996年,改以往单一的“上审下”制度为“同级审”与“上审下”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制度。审计系统以向本级政府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和受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简称“两个报告制度”)为中心,开展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下级财政决算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1998年,全面实行“同级审”与“上审下”并举制度,对全市1997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到对24个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1999年,由22个市直预算执行部门延伸审计46个企事业单位。 2002年,坚持审计质量和廉政建设并举,对宁阳县、岱岳区2001年财政决算和2002年财政预算进行审计,促进增收节支1736万元。 二、金融审计 1985年6月,全市开始金融审计工作,对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市分行上年财务支出进行专项审计,查处违纪违规资金10.8万元,上缴财政2.2万元,限期纠正7.4万元。1986年2月,市审计局设财贸金融审计科,对金融部门实施审计监督。至1988年,先后审计建设银行泰安市分行及其所属县支行、保险公司泰安市分公司及其8个分支机构、工商银行泰安市分行及其所属5个县支行和2个信托投资公司,完成审计项目32个,查处违纪违规金额761万元,上缴财政100.6万元。1993年,根据中央关于整顿金融秩序的精神,市审计部门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进行专项审计;对交通银行驻泰机构筹建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市金融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及所属6个分支机构和泰前城市信用社实施审计。1997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内容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为重点,审查贷款业务的合规性,财务收支的真实性。2001年,对市内9家城市信用社资产进行审定,认定资产总额15.62亿元,负债总额16.86亿元,有效净资产为-5.78亿元。1997—2002年,先后审计、调查和审定工商银行泰安市分行、建设银行泰安市分行、农业银行泰安市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泰安市分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泰安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泰安市分公司、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泰安证券营业部等,完成审计项目161个,查处违纪违规资金8.86亿元;“小金库”10个,金额644万元。上缴财政4348万元。促进增收节支达4407万元。 三、行政事业审计 1986年,市审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审计监督。对市教育经费、公安司法部门罚没收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55.31万元,上缴财政2.88万元。1987年,市审计局制定《泰安市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定期审计的试行办法》。1991年,审计全市公安系统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查处乱收费、截留转移、滞留拖欠、坐支挪用罚没款等违纪金额72.9万元,限期上缴国库67.9万元。1994年,对全市城镇中小学校舍改造资金筹措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查处违纪违规资金286.1万元,追回截留挪用款项81.6万元。根据山东省审计厅的授权,对山东农业大学、泰山医学院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查处违纪金额282.45万元。 1995—1996年,主要对有资金分配权的主管部门和预算外收入多的事业单位实施审计监督。1999年,审计市及泰山区、郊区人民检察院财务收支,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042.29万元,其中使用非专用票据收取罚没及赃款金额494.66万元,上缴财政59.33万元。2001年,审计市级普通教育财政经费、财务收支情况,并组织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进行同级审。查处违纪金额1885.13万元,其中挤占挪用、乱收费1694.53万元。对市和宁阳县、肥城市计划生育专项资金进行全面审计,查处违纪金额917.52万元,此项目在全省综合考核中,被评选为优秀审计项目。2002年9月,对新泰市、肥城市物价罚没收缴实施专项审计,并就其物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查处罚没收缴及财务收支中存在滞留、坐收坐支应缴罚没款等四个方面的违纪金额70.92万元;发现另立项目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统筹调剂等问题,违规金额达1963万元。此项审计和调查结果,被评选为全省优秀审计项目。10月,对市法院、国土资源、林业、卫生、水利、旅游、新闻出版、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等10个部门1—9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罚缴分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金额1561.76万元。其中,违规收费300.34万元,收费资金应缴未缴国库554.82万元,应缴未缴专户648.44万元,违规列支和挪借资金58.16万元。 四、企业审计 1985年,全市开展行业和专项审计。审计公路段、站及所属企业1984年公路养路费收支情况,查处匿报、截留、挪用公路养路费等违纪金额713万元;对泰安医药公司、泰安房屋统建公司、泰安拖修厂、轻工机械厂、汽车配件公司五个单位进行专项审计检查,查处违纪金额154万元;根据省审计局部署对全市粮食系统1984年1月至1985年3月粮食购销计划、政策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等进行全面调查,对泰安、新泰、肥城、东平、宁阳5个县(市)粮食管理部门及102个所属粮食企业一次性全面财务审计,查处违纪金额993万元。1986年,企业审计向机械、化工、轻工、建材、纺织、外贸、商业、供销、物资等重点企业拓展。对物资行业的金属、机电、燃料三个公司29个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查处违纪资金274万元。 1988年8月,市政府批转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印发《泰安市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审计试行办法》,规定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事前都要进行审计签证、摸清资产底数、划清经济责任,以作为确定承包基数的依据;不经审计,企业承包人不得离任或继续承包;对承包经营合同和财经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的审计,作为兑现合同奖罚规定的依据;企业承包经营审计,实行审计分级、分工负责制;结合财税、物价大检查,对市直14个实行承包经营的重点企业进行审计,审计面达44.8%。通过审计,为企业年终财务决算、实行工资总额与效益挂钩、确定合理承包基数、正确考核企业实绩和对经营者兑现奖惩提供依据。 1991年,全市开展经济效益审计。至1993年共审计项目59个,查处违纪违规金额3447万元。1994年,围绕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对工交、外贸、商业重点骨干企业进行审计。1997年,突出对机械、化工、轻工、建材、纺织、外贸、商业、供销、物资等重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并对3户大型企业开展税外负担调查,查处企业税外负担49种,支出总额1887万元,影响企业利润1003万元。1998年,开展粮食财务挂账审计,对全市124户粮食企业及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总金额100亿元,审查自1993年以来新增财务挂账3.45亿元,审减虚报财务挂账5651万元,审核不合规占用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贷款8983万元。同时查处虚列成本费用、虚增逆价销售、挤占挪用粮食政策性补贴等违纪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1999年,重点对工交商贸企业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共审计项目20个,查处违纪违规金额9743万元,上缴财政金额619万元,调整账务7172万元。2000年,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强化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突出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盈亏大户的审计监督,帮助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全年审计项目29个,查处违纪违规金额2.87亿元,上缴财政金额385万元。2001年,对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巨菱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山东泰安分公司、泰安泰山旅游索道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分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审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48亿元。2002年,审计项目7个,查处违纪违规金额4.91亿元,上缴财政3154万元。 五、外资运用审计 1990年,全市开展外资运用审计工作。1991年,对中外合作企业泰山大酒店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查处挤占成本费用、账务处理不及时违纪违规金额65.25万元。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颁布后,全市外资审计发展较快。1998年,由省审计厅授权,先后审计利用国外借款项目39个。其中,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项目、国家造林项目、师范教育发展项目、结核病控制项目、种子商业化项目等36个。审计负责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的部门和单位14个,查处世行配套资金不到位、回补资金拨付不及时、挪借资金、虚列工程、设备积压等违纪违规金额591.44万元;审计中外合资、合作企业9个,在对其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延伸检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和经济效益,审计中外双方合资中存在的问题12项,查处多转成本、潜亏和转资不及时等金额2103.74万元。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项目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及驻外企业审计项目被山东省审计厅评为优秀项目。 1999年,对世界银行贷款30个项目的财务报表和项目执行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审计加强灌溉农业(二期)项目16个,查处违纪违规金额3336.72万元;审计种子商业化项目7个,查处挪用项目资金、虚报工程支出、欠拨配套资金等违纪违规金额1232万元。2000—2002年,审计中外合资合作企业3个,查处少计收入、少计成本费用、漏欠国家税金、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符等违纪违规金额9568.15万元。开展全市外债审计调查项目2项,提出项目及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22项。 六、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 1986年,全市开展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1987年,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市内7个农业主管部门及10个农业单位(含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尝试审计,审计总金额1589万元,查处挤占挪用农业经费、漏缴税款等6个方面违纪违规金额共128.8万元。1988年9月,对市内水利设施及设施补助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总金额567.5万元,查处违纪违规金额33.6万元。1991年,审计范围从资金管理使用拓展到项目效益审计。1994年,对市土地管理土地出让金收费和全市林业事业费、育林费收支及第二期黄淮海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1.15亿元,查处违纪违规金额708万元。1996年,对郊区、肥城市扶持粮棉发展经济专项贷款、新泰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市农机部门、市环保监测站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4376万元,查处违纪违规金额887万元。1997年,对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4457万元,查处违纪违规金额362万元。2000年,对第四期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全市环保行业排污费收缴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8496万元,查处违纪违规金额417万元。2001年,对全市14座大中型水库财务收支及除险加固、防汛维修资金进行审计,发现大中型水库存在水库蓄水量、防洪能力未达到设计标准,水资源浪费严重,病险水库较多且除险加固资金没有落实到位及水库管理部门资金困难、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8个问题。此审计项目被省审计厅评为优秀项目。对气象系统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368.9万元。2002年,对市移民办公室及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的三峡库区移民安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未发现问题,该审计项目被山东省审计厅评为优秀项目。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1987年3月,先后对31个市直及中央和省属驻泰单位1986—1987年40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资金2172万元,查处建设资金来源不当601万元,资金缺口492万元,欠交税金98万元,并发现有建设投资超计划和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对此,市审计局制订自筹基建事前审计制度,经市政府批准在全市实行。1988年后,分别审计市煤炭工业公司培训接待楼工程、市教育局宿舍楼工程、市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市热电厂工程,并对泰安革命烈士陵园捐资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以上项目共审计资金1.13亿元,审减工程成本84万元,查处挤占挪用资金549万元,工程超概算5833万元,项目资金不落实2155万元,欠缴税金192万元。1995年后,分别审计市科技馆大楼工程、市中心医院普通病房楼工程、市劳动大厦工程以及山东农业大学工程建设项目等,同时对大河大桥工程进行审计调查,对市建委承建的长城小区安居工程部分建设项目成本进行测算,7个项目共审计资金1.09亿元,查处资金未及时到位877万元,挤占工程成本168万元,审减工程成本1137万元,超计划投资284万元。1998年后,审计鲁润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泰安复合材料筹建处“万吨无缄玻璃纤维池窑拉丝”项目,2个项目共审计资金5.08亿元,查处欠缴税金72万元。2001—2002年,围绕市重点建设项目,先后对新时代发展线一期工程、泰山学院工程、东岳大街西段改造工程等实施跟踪审计服务,对京福高速公路泰曲段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进行审计,查处违纪违规资金936万元。 国家投资项目审计〓1993年起,开展公路审计。当年对泰安—莱芜一级汽车专用公路进行审计,审计资金1.98亿元,审减工程投资106万元,查处违纪违规金额36万元。1997—2000年,审计京沪线高速公路市境下水泉—化马湾路段和济南—泰安段,两次审计资金8.83亿元,查处有问题资金119万元,欠交税金56万元,工作失误造成工程损失44万元。2001年,审计京福高速公路泰安—曲阜段,审计资金6.92亿元,查处未支付地方财政征地补偿款623万元,超计划占地7.27公顷,少缴税金308万元,上缴财政资金370万元。2002年,审计国债投资的城乡电网工程,审计资金10.8亿元,审减工程成本139万元,上缴财政资金82万元。 技术改造项目审计 1993年,市审计部门开始技术改造项目审计。审计新汶水泥厂“引进立式磨改造立窑生料制备系统”项目,审计金额2581万元,查处投资超概算281万元,引进设备利用率低等4个问题。1998年,审计泰安柴油机厂“多功能机械”技术改造项目,审计金额1062万元,查处概算外投资348万元等问题。至2002年,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对技术改造项目未安排审计。 八、社会保障审计 1989年,开始社会保障审计。6月,对市直职工退休养老基金和职工待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0.6万元。1995—1997年,先后三次对泰安市红十字会救灾款物、一次对泰安市机关事业保险事业处、一次对泰安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和两次对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共查处违纪违规金额2825.5万元,上缴财政36.7万元。1998年,对社会保障资金暨全市捐赠救灾款物进行审计调查,查处有问题金额3.5亿元,上缴财政11.2万元。2000年,先后审计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财务收支,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及审计延伸调查企事业单位和私营企业2319个,查处有问题资金1.17亿元,其中挤占挪用1.06亿元。上缴财政1144万元。2001年,对市民政局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查处挤占挪用救灾资金16万元,并作出罚款审计决定。该项审计结果受到省审计厅通报表彰,荣获全省优秀审计项目第一名。2002年,对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及所属有关单位福利彩票进行审计,查处违纪违规1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