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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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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统计调查
一、普查、重大专项调查   工业普查〓1986年1月,全市进行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调查对象为全市独立及非独立核算企业、村办企业和城市、农村个体工业,内容为1985年工业企业情况和1980年、1984年部分经济指标。普查结果显示:1985年,全市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企业974家(含莱芜)。其中,全民所有制179家,职工人数21.56万人,固定资产原值27.7亿元,工业总产值21.59亿元,产品销售收入18.26亿元,利税总额2.16亿元;集体所有制企业795家,职工人数10.25万人,固定资产原值4.31亿元,工业总产值6.11亿元,产品销售收入5.74亿元,利税总额7000万元。全市有非独立核算企业280个,从业人数1.17万人,工业总产值0.78亿元;村办、合作经营、个体工业8048个,从业人数11.28万人,工业总产值2.73亿元。 1996年1月,全市进行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普查范围为1995年度全市工业企业和附营企业;普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销售、生产设备及产品生产能力、能源、原材料消费情况等24项。普查结果显示:1995年全市工业企业单位有1.32万个,从业人员55.18万人。其中,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1130家,年平均职工人数38.39万人,固定资产原值154.41亿元,净值93.47亿元,工业增加值48.91亿元。产品销售收入151.53亿元,利税总额10.75亿元。 第三产业普查〓1993年,全市进行首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普查范围包括全市各种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普查年度为1991年和1992年。普查主要内容包括第三产业机构、人员、资产、企业单位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利润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等。普查结果显示:1991年末,全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第三产业单位3934个,职工人数11.08万人,营业收入200.71亿元,营业成本或费用155.62亿元,销售税金1.02亿元,营业利润3.49亿元,固定资产原值83.39亿元,固定资产净值11.84亿元,企业增加值12.03亿元。1992年末,全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第三产业单位4553个,职工人数12.05万人,营业收入240.08亿元,营业成本或费用190.06亿元,销售税金1.16亿元,营业利润3.84亿元,固定资产原值124.53亿元,固定资产净值17.21亿元,企业增加值14.52亿元。 1991年,全市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单位1.39万个,职工人数18.08万人,本年收入22.19亿元,支出19.54亿元,固定资产原值30.73亿元。1992年,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单位1.43万个,职工人数18.83万人,本年收入25.91亿元,支出23.31亿元,固定资产原值36.13亿元。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1991年21.58亿元;1992年25.83亿元。 农业普查〓1997年1月,全市进行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年度为1996年,对象是全市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非农乡镇企业、行政村和乡镇。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农村劳动力的数量、素质、行业分布和流动状况;农业用地、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以及乡镇和乡镇企业的基本概况等。普查项目共有38个、687个指标。在普查表的数据处理中首次采用光电录入技术。普查结果显示:1996年,全市农村住户109.2万户、总人口421.78万人,农业从业人员为198.24万人,非农业从业人员为78.66万人;耕地面积27.4万公顷,农作物播种面积47.38万公顷,农村财政收入3.95亿元,财政支出4.05亿元。 基本单位普查〓1996年12月,全市进行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普查范围为除农户和个体经济以外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行业类别、经济类型、隶属关系、主管部门、从业人数等。普查结果显示,1996年末,全市有法人单位1.3万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7885个,行政法人(国家机关和政党机关)单位505个,事业法人单位878个,基层自治组织3756个。全市单产业、多产业法人生产经营型和非生产经营型产业活动单位2.49万个,从业人员95.95万人,其中经营型单位1.2万个,营业收入239.34亿元。根据全省部署,在此次普查中增加对个体工商户的调查。通过普查,建立了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 2001年12月,全市进行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普查对象包括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及其全部个体工商户。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行业类别、经济类型、从业人数、资产及营业收入;个体工商户名称、地址、行业类别、从业人数、营业收入等。普查结果显示:年末,全市法人单位数1.37万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7860个,事业法人单位1029个,机关法人单位682个,社团法人单位274个,基层自治组织和其他法人单位3853个。全市单产业、多产业生产经营型和非生产经营型产业活动单位2.27万个,从业人员109.52万人。其中,经营型单位1.08万个,营业收入647.50亿元。全市个体工商户8.36万家,从业人员19.37万人,营业收入51.15亿元。 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零时,全市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全市范围内常住的人口。普查项目主要有人口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在业人口行业、职业、迁入迁出、婚育状况及出生、死亡人数等。1990年12月,对外公布的普查结果显示:全市总人口634.73万人,其中男性324.55万人,女性310.18万人。人口密度646人/平方公里;全市人口分为汉族、回族、满族、壮族、蒙古族、朝鲜族、苗族、彝族、白族、达斡尔族、土家族、藏族、布依族、侗族、水族、维吾尔族、哈尼族、瑶族、仡佬族、俄罗斯族、黎族、畲族、纳西族、撒拉族、鄂伦春族等25个民族。 200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项目由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期的24项增加到80多项,增加了人口素质、迁移、经济活动、居住环境、生活质量等指标。此次普查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普查表的数据处理中,采用先进的光电录入技术。2001年4月,对外公布的普查结果显示:全市总人口533.46万人。其中,男性人口269.84万人,女性人口为263.62万人。人口密度为696人/平方公里;全市人口分为汉族、回族、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畲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基诺族和一个未识别的民族共42个。 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资源调查〓2000年,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全市开展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资源清查工作。全市共清查(大中型工业,农林牧渔及服务业,建筑业,地质勘查、水利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卫生、教育、科学研究业)259个单位。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单位中,有科技活动的165个,有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单位94个。2000年度科学与实验发展经费总支出为2.19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55%。 二、专业统计调查 1984年,泰安地区建立人口、土地、粮产、工商、财经、税务、文教、卫生等统计调查制度。地、县(市)统计局主要承担工交、商业、建筑业、农经(住户)、农业、投资、劳资等专业统计调查任务。1985年后,专业统计调查项目有增有减,调查内容指标大量增加。1991年,市、县(市、区)统计局先后建立起农业(包括农业生产统计和农业综合统计)、工业、批零贸易餐饮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工资、国民经济核算、科技、对外经济贸易等多项统计调查制度。1994年,城市基本情况报表制度与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合二为一,统称综合统计报表制度。1997年,全市形成以GDP核算为中心,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分工协作的专业统计调查格局。 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199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方案的通知》,全市开始分步组织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新体系主要分社会生产核算表和经济循环账户两大部分。社会再生产核算表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及其使用表、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国际收支平衡表、资产负债表和人口平衡表、劳动力平衡表、自然资源平衡表、主要商品资源使用平衡表、财政信贷资金平衡表、综合价格指数表、企业部门产出表和企业部门投入表;经济循环账户包括国内生产总值账户、国民可支配收入及支出账户、投资账户、对外贸易账户、资产负债账户和生产账户、收入分配及支出账户、投资及金融账户、资产负债账户。1993年正式编制国内生产总值及其使用表,1998年正式编制资产负债表。 三、抽样调查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1991年,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全市对农村统计制度进行改革,推行农村统计一套表制度,内容涉及农林牧副渔生产情况以及农田水利、农业机械和农村社会、科技、文教卫生等各个方面。所有报表均由乡镇政府统计站负责搜集审核汇总,并层层上报。1993年,停止实施“一套表”。1995年起,改为除农业生产统计、农业综合统计由政府部门直接统计外,其他农村专业统计调查由各专业部门承担,并向政府部门报送有关资料。2002年4月,全市开展农村多目标抽样调查。年底全市住户调查点为358个。农村多目标抽样调查,包括农村住户调查、农产量抽样调查、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和畜牧业生产情况等4个主题。农村住户调查分市、县两级样本,用于调查、推算市县乡农民生活情况,其中市级样本730户,县级样本在包容上一级样本的基础上扩点增户,共抽取3440个调查户。每个乡镇按其规模分别抽30~50户,通过抽中户的常年记账,反映农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农产量抽样调查以县为总体,按粮食产量为标志,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每县抽取10~15个村作为调查村,每个调查村抽取25~30个调查户,全市共抽选1600个调查户。通过对调查户的粮食种植情况调查,推算市县两级粮食产量。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实行目录抽样,即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实行全面统计;50万元以下的实行抽样调查,反映全市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畜牧业生产情况统计实行乡镇目录抽样,对规模养殖户实行全面统计,散养户实行调查户抽样推算,以推算分乡镇农户的散养情况,与规模户的全面统计汇总,形成分乡镇畜牧生产情况表。 城市经济及居民住户基本情况调查〓城市经济调查始于1985年。调查范围为泰安市城区。流通、消费价格调查内容为城市居民消费价格以及城市商品零售价格,以此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以反映市场物价的变动情况。1989年,开始工业品价格调查。调查单位为泰安市工业企业,通过编制每月的工业品价格指数,反映全市工业品价格的变动情况。2000年起,开展房地产价格调查。调查单位为全市主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编制每月的房地产价格指数,反映全市房地产价格的变动。 住户调查对象为泰城居民家庭成员。1985年开始对泰城50户居民家庭开展入户随机抽样调查,并进行经常性连续记录。1987年增至100户,主要反映和推算城市居民家庭人口和劳动就业状况、收入和支出状况、消费水平和结构状况、储蓄等情况。 农村小康进程监测〓1993年,全市开始农村小康监测任务。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泰安市农村小康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市农村小康进程监测办公室。根据抽样检测结果,1997年4—5月,市统计局和市政府农业办公室组成联合验收组,对1995年自测达到小康标准的泰山区财源街道办事处、岱庙办事处和新泰市新汶办事处以及1996年自测达到小康标准的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等27个乡镇进行验收。1998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安市小康乡镇的决定》,公布验收结果。1998年和1999年分别组织对30个、16个乡镇的验收工作。其间,泰山区在1997年、郊区和肥城市在1998年、新泰市和宁阳县在1999年分别通过省组织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