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财政收支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情》2015年3期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52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52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财政收支


    一、预算内收入
    1985年,全市财政收入2.13亿元。1987年,市、县、乡三级财政收入比例关系为18.2:53.5:28.3。1990年,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85年的7.01%上升到7.27%。
    1994年,产品税、增值税和部分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实行国家与地方共享;增值税的75%和消费税全部上交财政部。全市减少地方收入4.6亿元。预算管理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农业收入全部纳入地方财政收入,并确定从市级和经济发达县(市)适当集中部分资金,建立支持经济欠发达县(区)发展基金。1997年,根据财政部《关于制定发放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排污费、城市水资源费、城市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从原一般预算收入中调出,列为基金预算收入核算,全年地方财政预算收入总量减少6524万元,为12.04亿元。1998年,根据财政部重新恢复1996年的收入范围要求,将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中的专项收入列入一般预算收入,市、县、乡财政收入比例调整为20.5:40.2:39.3。2001年,根据对所得税实行分享政策,并以当年为基数,全市企业所得税征收入库4.64亿元,比2000年增加2.04亿元。
    2002年1月起,营业税和所得税正式实行分级共享。当年,全市地方财政预算收入23.77亿元,比2001年增长20.72%,其中市级财政收入5.03亿元,完成预算收入106.16%,比2001年增长20.1%。市、县、乡财政收入比例为21.83:40.57:37.6。全市地方税收收入中,第一产业2.95亿元,比2001年增长47.67%;第二产业7.9亿元,增长17.15%;第三产业5.24亿元,增长24.5%。三次产业提供的地方税收收入构成为18.35:49.08:32.57。财政收入主要为:各项税收3.7亿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00%;国有资产经营收益3327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26.07%;专项收入2135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94.47%;其他收入8095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41.27%。农村税费改革,全市农业税比2001年增加1.26亿元。
    二、预算内支出
    1985年,全市财政支出2.4亿元。1987年起,各级财政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的原则,科学安排支出,保持了财政收支平衡。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1995年,全市消灭县级财政赤字1463万元;1997年,全部消灭乡镇财政赤字。全市累计净结余1346万元。2002年,全市财政支出33.04亿元,累计净结余1648万元,连续16年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农业发展支出〓1985年,全市财政支持农业支出1847万元,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7.68%。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农周转金主要由财政部门负责发放和回收要求,全市累计发放财政支农周转金1723万元。1989年,农业支出3357万元,比1988年增长65.2%。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制度,共征集农业发展基金2240万元。在农业支出中,各级财政用于黄淮海平原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基地开发、畜牧业开发等重点工程项目支出1444万元;农业抗旱救灾支出371万元;发放各种支农周转金2331万元,扶持生产项目718个。1991年,全市财政预算内用于农业发展方面的总支出7204万元,加上各级财政安排的支农周转金和农业发展资金,总数达到1.09亿元。同时,用于黄淮海平原农业综合开发支出795万元。1993年,全市用于农业支出达到1.5亿元,比1994年增长27%。各级财政用于以治水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黄淮海平原农业综合开发支出6000多万元。1994年,预算内支农支出总额9283万元,比1995年增加1250万元。1998年,建立水利建设基金,全年筹集99万元;1999年,筹集资金7372万元,重点扶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双增工程”、“优质粮生产工程”和科技示范园建设。2002年,全市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为目标,拨付1300万元,重点支持乡镇农业财源和“1113”(用3年时间发展100万亩优质小麦、100万亩优质果品、100万亩亩收入5000元以上的高值田和30万吨优质肉蛋奶基地)工程建设;拨付750万元,吸引银行贷款8700万元,集中扶持9个农业龙头企业;拨付5000万元,支持水资源开发、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农业发展支出总计2.71亿元。
    科教文卫事业支出〓1985年,全市财政预算内用于科教文卫等事业经费8799万元。1986年,市财政预算内资金开始支持改建、兴建市中心医院、广播电台、电视台、体育场、科技馆、体操馆、泰山联合大学、长城中学、迎胜中学等一批重点项目。1988年,全市财政用于科教文卫事业支出1.5亿元,其中用于教学仪器的购置和校舍修缮1000多万元。1990年,科教文卫支出1.94亿元,比1985年增长120.63%。1995年,科教文卫支出4.15亿元,比1990年增长113.87%。2000年,科教文卫支出7.11亿元,比1995年增长71.16%。2001年,泰安教育学院、泰安师范学校、泰安乡镇企业职工大学、泰安师范专科学校、泰安电大等5所学校合并组建泰山学院,支出7.86亿元,占全市财政总支出的26.73%,比1985年增加7.93倍。2002年,全市用于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实行县级统一发放资金1.34亿元。1985—2002年,科教文卫支出共71.07亿元,年均递增14.96%。
    三、预算外收支
    1985年,市财政局对部分单位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的集中代管办法。全市预算外资金收入1.28亿元,支出1.6亿元。
    1986年,在坚持预算外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原则下,实行“专户储存,计划管理,财政审批,银行监督”,对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主管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预算外资金收入1.68亿元,比1985年增长30.77%,支出1.9亿元。1988年,对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1991年,市政府制定《泰安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乱收费的治理。1993年,市财政局落实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不再管理企业的预算外资金。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取消部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将部分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全市预算外资金收入1.39亿元,支出1.37亿元。1994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对预算外资金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算外资金的性质、所有权、使用权不变,银行、计划、物价、审计等部门配合财政部门管理,并对不执行财政专户储存的给予处罚。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1995年7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统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样式,用以强化预算外资金的源头控制。全市预算外资金收入3.26亿元,支出2.72亿元。市财政局和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联合组织预算外资金大检查,一些漏管单位和资金纳入财政管理。1996年,市政府印发新的《泰安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将预算外资金定为政府财政性资金。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市财政对预算外资金实行“政府所有、财政管理、部门使用”和“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收费项目、统一管理银行账户、统一管理票据、统一收支计划、统一上下级结算”办法,并对预算外资金的收取、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重新作出具体规定。全年预算外资金收入10.2亿元,支出7.91亿元。
    1997年,市、县(市、区)成立预算外资金检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市检查682户,涉及资金19.74亿元;查出违纪资金1.99亿元,没收上缴财政2454.74万元;清退乱收费资金109.45万元,废止收费文件12份,取消、停止收费项目51个,销毁非法票据11种,清理撤销银行账户76个。预算外资金收入10.06亿元,剔除当年泰山特大桥收费一次性因素和部分附加收入纳入预算内影响,比1996年提高8%;支出9.04亿元。市财政对本级预算外资金进行适当调剂。市属按预算外资金收入总额的16%调剂,各县(市、区)也确定适当的比例进行调剂。当年实现政府调剂收入5183万元。1998年,泰山门票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外管理。按当年决算编报口径规定,社保资金决算改为单独编报,不再从预算外资金决算中反映。全年预算外资金收入8.86亿元,比1997年减少1.2亿元;支出7.96亿元,减少1.08亿元。市属单位调剂基金比例提高到20%,县(市、区)调剂比例相应提高,全市共调剂8687万元。1999年,市监察、财政、审计、物价、人民银行5部门对全市591个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全面检查,查处违纪资金1.44亿元。其中,收缴、上交入库2128.3万元;清理撤销账户102个;取消、废止收费项目23个;取消非法票据6种。农业、建委、水利、教育等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票款分离”。全年预算外资金收入增加5560万元,达到9.42亿元,比1998年增长7%;因泰山大街、泰山南路改造等项目开工,基本建设支出增加6332万元,全年预算外资金支出比1998年增加2735万元。
    2000年,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罚缴分离”管理办法;对各中学招收的计划外“高价生”收费以“委培费”项目列入决算。全年预算外资金收入11.18亿元,比1999年增加1.77亿元,增长19%。对学校的支出、市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和城市维护方面的支出改从政府调控资金中列支,当年预算外资金支出9.76亿元,比1999年增加1.53亿元。市财政将泰山门票收入剔除泰山管委经费后,全部作为政府调剂资金收入,将原泰安师专、泰安乡镇企业职工大学、泰安师范、泰安教育学院、泰安电大五所学校收费的70%部分作为政府调剂资金收入,全年实现政府调剂资金收入1.25亿元,比1999年增加6230万元。
    2002年,全市农村费税改革全面铺开,取消乡镇统筹。全年预算外资金比2001年减少3.32亿元,为8.08亿元;支出相应减少3.22亿元,为6.76亿元。政府调剂资金实现1.53亿元。
    1985—2002年,全市预算外资金收入93.42亿元,年均增长9.68%;预算外资金支出84.99亿元,年均增长8.83%。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