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结算方式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情》2015年3期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50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50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结算方式


    1985年前,全市各家银行使用的结算方式主要有支票、汇兑、托收承付等。1985年3月,市内各行率先在全省开办电话汇款业务。4月1日,推行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1986年10月1日,扩大限额支票的使用范围。1988年9月,全市各金融机构间相互代收汇票,资金到账时间提前,进一步方便了客户。1989年4月1日,实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新结算办法,推广“三票一卡”,即汇票、银行本票、支票、信用卡等四种结算方式。市内各银行使用的主要结算方式为: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因市内尚无交通银行分支机构,由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代理兑付交通银行签发的转账银行汇票。年内,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部署,简化结算种类,确立以汇票、本票、支票为主体的结算制度。1990年11月,中国银行泰安分行在全市金融机构中率先推出人民币“长城信用卡”业务。1992年,建设银行泰安市分行开办汇款、托收、信用证等国际贸易结算业务。9月,农业银行泰安市分行第一张“金穗卡”面世。1993年2月,建设银行泰安市分行开办“龙卡”业务。同年,工商银行泰安市分行开办“牡丹卡”业务。各行推出的信用卡业务打破了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结算方式,为企业、客户和消费者提供了新的既快捷、方便又安全的结算工具。
    1996年1月1日,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1年11月,工商银行泰安市分行在全市各金融机构中率先推出“牡丹贷记卡”业务。2002年,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信用联社及泰安市城市信用社相继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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