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开发区正式建立后,招商引资实行行政招商和全员招商相结合的模式,主要工作机构为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开发区提出“人人是投资环境,事事是信誉形象”的口号,全力优化投资环境,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市委、市政府确定动员市直、泰山区和郊区企业的新建及技改项目进开发区建设。
1995年,开发区改进招商方式,按照“小批量、多出击,求实效”原则,重点组织小型企业团队赴国内外各地招商,同时组织和参加各类招商会。10月,市委在《关于加快开发区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进一步鼓励县(市、区)进开发区办项目,实行企业隶属关系、税收渠道、统计渠道“三不变”政策。
1996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直20个有关部门和泰山区、郊区两区政府每年分别至少要为开发区引进1个千万元以上的项目或资金,同时印发《关于实行开发区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的意见》。
1997年,开发区确定“以公司的思路、行政的手段开展工作,强化一个中心(招商引资),突出两个重点(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三个突破(形象上突破,项目上突破,利用外资上突破)”的思路,提出“项目就是开发区的生命”的口号,首次在开发区内部实行部门和个人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目标分解到局、室,并制定考核奖励办法。
1998年8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建设的意见》,要求开发区招商引资要与全市产业结构调整、老企业嫁接改造和老城区改造相结合。年内,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正式组建运营,并承担招商引资任务。
1999年7月,开发区改行政全员招商为行政专业招商,组建开发区招商公司,对外称招商局。此后又明确招商引资工作在管理上以经济发展局为主,在具体运作中主要以招商公司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为主,三者各司其职,有机结合。同时设立投资服务中心,对客商实行“一条龙”服务,并开辟网上招商业务。
2000年7月,组建泰山创业投资公司,为开发区又一招商主体。该公司先后在厦门、上海、北京设招商代办处,形成“三点一线”对外招商格局。开发区内部实行三区分立,由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依托高新区对经济开发区和旅游度假区实施管理。高新区招商公司撤销,改设招商局。另两个区在经济发展局增挂招商局牌子,负责招商工作。年底,市政府批准开发区设立出口加工区。开发区从而形成3个区招商局和创业投资公司、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两个项目部及出口加工区6个招商主体。
2001年1月,开发区实施“园区带动”战略,招商引资由行政招商转向以公司园区招商为主,由单体项目招商转向利用整体优势招商为主,由撒网式招商转向重点突破招商为主,由单靠政策招商转向以综合环境优势招商为主。11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高新区新区建设,开发区组建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进驻新区开展工作。办公室下设规划建设、招商引资、资金财务、后勤保障等4个部。其中招商引资部下设5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12月,市委专题会议确定,采用多管齐下,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组织市直机关广泛参与新区招商,并在市直机关实行目标责任制。
2002年2月,在新区建立保税加工区、新材料工业园、生物工程园、机电科技园四大园区并分别设立管理中心,下设综合部、招商部和建设管理部。由市政工程处、保税物流中心、安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开发建设总公司分别进入四大园区,与管理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形成“两条腿走路”模式。拟由管委会预征部分土地交由各园区自行进行资本运作和开发,管委会对各园区实施管理并协调各园区间及外部联系。园区招商按功能分区,实行项目首问负责制,招商和土地开发收益及进区项目形成开发区财政部分返还园区管理中心,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补偿和运转费用,用以鼓励各园区加大招商力度。9月,高新区重新组建招商局,继续坚持行政、公司“两条腿走路”和以园区招商为主的做法。
第五节 招 商
视图
1992年开发区正式建立后,招商引资实行行政招商和全员招商相结合的模式,主要工作机构为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开发区提出“人人是投资环境,事事是信誉形象”的口号,全力优化投资环境,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市委、市政府确定动员市直、泰山区和郊区企业的新建及技改项目进开发区建设。
1995年,开发区改进招商方式,按照“小批量、多出击,求实效”原则,重点组织小型企业团队赴国内外各地招商,同时组织和参加各类招商会。10月,市委在《关于加快开发区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进一步鼓励县(市、区)进开发区办项目,实行企业隶属关系、税收渠道、统计渠道“三不变”政策。
1996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直20个有关部门和泰山区、郊区两区政府每年分别至少要为开发区引进1个千万元以上的项目或资金,同时印发《关于实行开发区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的意见》。
1997年,开发区确定“以公司的思路、行政的手段开展工作,强化一个中心(招商引资),突出两个重点(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三个突破(形象上突破,项目上突破,利用外资上突破)”的思路,提出“项目就是开发区的生命”的口号,首次在开发区内部实行部门和个人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目标分解到局、室,并制定考核奖励办法。
1998年8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建设的意见》,要求开发区招商引资要与全市产业结构调整、老企业嫁接改造和老城区改造相结合。年内,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正式组建运营,并承担招商引资任务。
1999年7月,开发区改行政全员招商为行政专业招商,组建开发区招商公司,对外称招商局。此后又明确招商引资工作在管理上以经济发展局为主,在具体运作中主要以招商公司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为主,三者各司其职,有机结合。同时设立投资服务中心,对客商实行“一条龙”服务,并开辟网上招商业务。
2000年7月,组建泰山创业投资公司,为开发区又一招商主体。该公司先后在厦门、上海、北京设招商代办处,形成“三点一线”对外招商格局。开发区内部实行三区分立,由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依托高新区对经济开发区和旅游度假区实施管理。高新区招商公司撤销,改设招商局。另两个区在经济发展局增挂招商局牌子,负责招商工作。年底,市政府批准开发区设立出口加工区。开发区从而形成3个区招商局和创业投资公司、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两个项目部及出口加工区6个招商主体。
2001年1月,开发区实施“园区带动”战略,招商引资由行政招商转向以公司园区招商为主,由单体项目招商转向利用整体优势招商为主,由撒网式招商转向重点突破招商为主,由单靠政策招商转向以综合环境优势招商为主。11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高新区新区建设,开发区组建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进驻新区开展工作。办公室下设规划建设、招商引资、资金财务、后勤保障等4个部。其中招商引资部下设5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12月,市委专题会议确定,采用多管齐下,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组织市直机关广泛参与新区招商,并在市直机关实行目标责任制。
2002年2月,在新区建立保税加工区、新材料工业园、生物工程园、机电科技园四大园区并分别设立管理中心,下设综合部、招商部和建设管理部。由市政工程处、保税物流中心、安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开发建设总公司分别进入四大园区,与管理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形成“两条腿走路”模式。拟由管委会预征部分土地交由各园区自行进行资本运作和开发,管委会对各园区实施管理并协调各园区间及外部联系。园区招商按功能分区,实行项目首问负责制,招商和土地开发收益及进区项目形成开发区财政部分返还园区管理中心,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补偿和运转费用,用以鼓励各园区加大招商力度。9月,高新区重新组建招商局,继续坚持行政、公司“两条腿走路”和以园区招商为主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