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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旅游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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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旅游规划
1990年6月,市政府编制《泰安市综合国土规划》,对旅游资源开发与布局作出综合开发规划。 泰山旅游区开发规划。开发原则是:全面规划,分区布局,按时序开发;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的方针;按照“山城一体”的总体规划原则,使景区开发与城市建设协调一致,互相促进。规划把景区面积由19平方公里扩大到包括邻区景点在内的300平方公里。根据泰山不同景区的景观特征、地域分布的连续性、开发利用方式以及开发时序可划分为:登山景区、扇子崖景区、后石坞景区、樱桃园景区、桃花峪景区、玉泉寺景区。按照上述开发顺序,使新景区的开发有利于烘托登山景区的突出地位。 区域景区规划。徂徕山森林公园,以森林为优势,逐步修复映佛山石刻、光化寺、中军帐及抗日战争根据地等古迹、遗址,建成融古文化遗存观光与现代森林旅游(森林浴、野营等)于一体的森林公园,可作为泰山、泰城的辅助旅游区,又可作为职工的休养、疗养地;东平湖旅游区,近期应对现有名胜古迹加强保护,逐步开发建设以三山(白佛山、腊山、司里山)、一水(东平湖)为重点的东平湖旅游区,远期与邻近有关旅游景点联合,共同建成以“水浒”为主题的旅游区。 区域旅游网点规划。开发以泰山为中心,泰城为依托的放射状旅游路线,实现市内外、省内外的旅游联网。 旅游文化规划。在开发利用古文化的同时,规划兴建现代化娱乐场所,在国内举办具有泰山特色和地方风格的各种展会、泰山学术研究会等活动。 客流容量规划。预计2000年泰山景区可接待国际旅游者2~3万人次/年,国内游人300万人次/年。 1993年,市旅游局编制《泰安市旅游业发展“九五”规划纲要(1996—2000)》(以下简称《纲要》),经反复修改,1995年正式印发。《纲要》指导思想: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依托泰山,统一规划,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综合建设步伐;坚持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并举,全方位、多层次开拓客源市场;强化管理服务,形成整体优势,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对外开放中的先导作用和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 《纲要》提出:“九五”期间,泰安市将充分发挥泰山对吸引日本、韩国、东南亚及港、澳、台等广大周边地区旅游者和投资者的巨大潜力和特殊的优势,开发建设具有鲜明民族特色、泰山特色的旅游项目,形成融旅游观光、经贸活动、文化交流为一体的旅游大产业,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创汇能力强的旅游商品。“九五”期间旅游资源重点开发泰山、东平湖两大旅游景区,泰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和大汶口休闲度假区两大旅游度假区以及徂徕山、腊山、莲花山、牛山四大森林公园,在大汶口文化遗址建立大汶口氏族村。泰山风景名胜区的开发按泰山总体规划要求,重点开发后石坞、桃花源、玉泉寺和扇子崖景区。 《纲要》对宾馆改造建设、旅游交通和文化娱乐设施建设、旅游教育和旅游人才培训等作出明确规划。 1997年3月,市政府编制完成《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泰安旅游规划》。5月,市政府邀请17位全国著名规划专家教授进行论证,7月,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998年11月,经省政府批复实施。规划指导思想:依托泰安丰富的资源,以泰山、泰城为核心,以徂徕山、大汶口、大津口为内圈层,以东平(湖)、肥城、新泰为中圈层,以济南、曲阜、邹城为外圈层,形成“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内外衔接、联系方便的旅游网络。围绕“泰山”进行开发建设,突出一个重点(以泰山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及泰城为主的自然与文化旅游区)、兼顾二片(东南以徂徕山为主的自然生态保护与旅游观光区;西南以东平湖、腊山为主的自然湖光山色风景区)。规划年限:1996—2010年。总体规划内容:旅游规划总体框架、旅游景区、景点开发与建设、旅游人口现状与预测、旅游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旅游交通设施规划建设与旅游线路组织、旅游接待与配套设施建设。规划范围:泰山风景名胜区,以现状中轴线景区为基础,开发完善后石坞、桃花峪、玉泉寺、扇子崖等景区;东平湖景区开发建设以三山(白佛山、腊山、司里山)、一水(东平湖)为重点的景区;徂徕山作为人工育林森林公园风景区,开展森林浴、骑马、野营、狩猎等专项旅游活动;大汶口远古文化展现区,建设大汶口文化遗址复原馆,再现大汶口的历史文化;大津口风景区,结合药乡公园建设,带动休闲度假区的开发;肥城桃园旅游观光区,以春游赏花活动为基础,开发建设特色景区;泰城突出岱庙、蒿里山的保护与旅游开发,建设大河水库风景旅游度假区;建设泰城东南、东北农、林、牧田园风光特色旅游区;建设完善中轴线、灵山大街、环山路、龙潭路、岱宗大街等景观旅游路线;突出泮河、 河、梳洗河自然河流绿化风景游览带。东平县政府聘请北京市旅游学会、南开大学旅游系、山东人文自然资源规划设计院、国家旅游局规划资源处、省文物局、省旅游局计划处、山东大学旅游系等单位专家编制《东平县旅游发展规划》。 2000年,市旅游局编制《泰安市旅游业发展“十五”计划》(征求意见稿)。规划指导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营造大泰山,开拓大市场,发展大旅游,构筑大产业”的目标,逐步把旅游业培育建设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把泰安建设成为环境优美,旅游产品吸引力强,旅游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旅游产业带动作用显著,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国际性旅游胜地和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实现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的跨越。规划年限:2001—2005年。规划总体内容:主要预期发展指标、旅游环境建设、旅游市场培育与开发、旅游商品开发多元化投资体系。硬环境建设包括:泰城旅游形象建设、城市旅游交通建设、泰山国际会展中心建设、泰山博物馆建设、娱乐城建设、泰山美食城建设、新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软环境建设包括:旅游教育体系建设、旅游统计信息网络化建设、旅游法规建设、景区管理服务水平建设。当年,市林业局与泰安师专地理旅游系、徂徕山林场共同编制《徂徕山旅游开发总体规划》,肥城市政府聘请山东大学旅游系专家编制《肥城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2001年10月,市政府委托北京交通大学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编制《泰安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至2004年10月完成评审稿)。规划范围为:泰安所辖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全部国土面积,总计7762平方公里。规划年限16年,划分为3个阶段:近期2005—2010年,中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规划指导思想:以打造泰安新形象,确立泰安新产品,优化旅游产业各要素和构建现代旅游产业体系为主要任务的调整性发展规划。规划总体内容:旅游发展基础(包括规划区域背景、旅游资源基础、旅游产业基础、旅游发展条件),旅游产业规划(包括旅游发展战略、目标市场定位、旅游市场预测、旅游市场营销、旅游产品规划、产业要素系统设计、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支持系统规划、保障系统构建、旅游可持续发展),旅游区开发规划(包括旅游区划、旅游区〈域〉规划),旅游发展近期行动计划(包括年度重点行动计划、典型项目概念性规划、重大节庆活动策划纲要),旅游总体规划实施措施(包括法律法规保证、建立配套政策和扶持措施、组建《规划》实施和协调机构、建立监控机制、制定县〈市、区〉旅游总体规划和重点优先项目开发建设规划、项目开发与管理、建立技术支持体系、建立《规划》调整机制等)。 2002年,《徂徕山旅游开发总体规划》完成征求意见稿,《肥城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通过省旅游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经肥城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届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东平县旅游发展规划》通过国内专家评审,并经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