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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东平湖航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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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东平湖航运
一、旅游船舶及经营 1985—1995年,东平湖没有专业的旅游船舶。期间,旅游旺季参与经营的小渔船约100艘。由于没有统一的规范管理,存在许多安全隐患,水上交通事故不断发生。1996年,东平县旅游局成立东平湖旅游开发公司,在商老庄乡潘孟于村湖边建起简易的船舶停靠码头,购置2艘水上快艇,经营水上专业旅游。1999年,参与东平湖旅游的船舶发展到250艘。大部分船舶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没有安全保证,船上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配备不齐,船员驾驶技术、文化程度低,竞争无序,管理混乱,打架斗殴现象时常发生,水上旅游被省政府列为全省重大安全隐患之一。省、市交通管理部门对水上交通安全进行治理整顿,督促沿湖有关乡镇组建水上旅游企业,明确法人代表。同时,组织技术专家对旅游船舶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合格者发证挂牌。2002年,东平湖共有3家旅游公司,船检合格发证挂牌的有80艘,年经营收入150多万元。 二、吸、运砂船舶及经营 20世纪80年代,东平县采砂为水下采砂。90年代后期,东平湖及大清河沿岸部分村民购置或建造吸、运砂船舶,开采东平湖水底及大清河内的砂资源。1999年,东平湖吸、运砂船舶有转吸式水泥挖砂船37艘,转吸式钢质挖砂船4艘,吹吸式钢质(水泥)挖砂船60艘。2002年,东平湖共有吸、运砂船舶101艘。其中,吸砂船舶46艘、运砂船舶55艘,年采砂95万吨,总收入约2000万元。大清河共有吸、运砂船316艘。其中,转吸式钢质(水泥)挖砂船12艘、吹吸式挖运一体钢质船212艘、船底开口式钢质挖砂船21艘、专门卸砂小型钢质船9艘,年采砂约540万吨,总收入9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