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机构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简称市监测站)始建于1974年,时为泰安地区环保监测站,地级泰安市建立后更现名。1985年设办公室、技术综合室、监测分析一室、监测分析二室、大气监测室和仪器维修等科室。除市监测站外,新泰市、郊区、宁阳县建立监测机构并开展工作,肥城、东平两县及泰山区筹备建站,共有监测人员60名,其中业务人员49名。市监测站主要职能是:对境内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例行监测并分析、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负责境内环境质量评价,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和环境污染的技术仲裁,对下级站进行质控考核。1990年,全市共有监测人员135名,其中业务人员97名。1999年成立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与市监测站合署办公。2002年,全市共有监测站7处,人员158名,监测用房5876平方米,监测仪器339台(套),固定资产700万元。市监测站具备向社会提供环境监测公正性、合法性数据的能力。
二、监测项目
大气环境质量 城市大气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和降尘。1990年,市区定林校操场、火车站和泰山区环保局为监测点。2000年,城区扩大,监测点位在重新优化后,定为市人口学校、泰安电校、市监测站。
城市降水 市区降水监测始于1982年。1986年后,根据国家环保局要求,市监测站及所辖县市区站除测定降水的pH值电导率外,若遇酸雨(pH值小于等于5.6),还测定降水中的硫酸根、硝酸根、氯化物、铵离子、钙离子、镁离子、钾离子、钠离子八种离子浓度。泰安市站共设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两个测点。
水环境质量监测 地表水 境内地表水的监测始于1976年,起初设新泰平子庄、谷里、泰安大汶口、东平流泽桥、东平湖心和陈山口采样断面。后根据省环境监测计划,相应调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河流必测水温、酸碱度、悬浮物、总硬度、电导率、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石油类等。湖泊水库必测水温、酸碱度、悬浮物、总硬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总磷、总氮等。底泥监测砷、汞、铬、铅、铜、镉。监测频率和时间:1990年前,地面水在枯水期(5月)、丰水期(8月)、平水期(10月)各监测2次,全年监测6次。1990年后,改在3(4)、5、7、8、10、11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6次。过去连续3年未检出的项目,又无新污染源,可在枯、丰、平3个水期各监测1次。底泥在每年5月监测1次。2002年,在大汶河、东平湖和洸府河流域设置省控Ⅰ类监测点位6个、Ⅱ类监测点位5个,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监测点位8个,分别由泰安市、新泰市和泰山区监测站承担监测;为掌握市区主要河流、湖泊和跨县市区河流的水质变化状况和污染趋势,设立市控监测断面27个,分别由所在地监测站承担监测。
饮用水源 包括地面水源和地下水源。监测点位布设原则为:供水量占城市自来水(不包括小型自备井)总取水量的80%以上,所采水样为未作任何处理的原始水源地。以湖泊、水库为饮用水源者,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采样,但各点至少监测2个点;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的,在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汇水区布设1点;市内省控饮用水监测点位(含自来水井)有旧县水源地、市区、东区、旧县水厂和黄前水库、三合水厂。2002年前,地面水源地按水期进行监测。2002年监测项目为地面水水源地监测31项,其中水温、pH值、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生化需氧量等17项每月上旬监测,溶解性铁、总锰、总铜、化学需氧量等14个项目每年1月和7月监测;地下水源地共监测23项,其中pH值、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等13项每月上旬监测,溶解性铁、总锰、总铜、六价铬等10项每年1月和7月监测。
城市噪声监测 1985年,功能区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方法为等效声级法,监测频率为每年4月、11月各一次。1986年后,噪声监测分为功能区噪声监测、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和区域环境噪声监测。道路交通噪声1986和1987年只设若干点一次性测量。泰安市按《环境监测规范(噪声部分)》的要求进行功能区噪声监测。监测的功能区有特殊住宅区、居民文教区、工业集中区和交通干线噪声。自1987年开始进行噪声功能区划工作。1988年道路交通噪声开始按主要交通干线,分路段多点监测。1990年功能区监测又增加了一类混合区、二类混合区和商业集中区,全市共设102个测点。2001年功能区监测增加为112个测点。交通噪声监测路段总长19.02公里。
工业污染源监测 1985—2002年,泰安市及所辖县(市、区)承担21个企业的省控废水污染源、57个市控废水污染源、12家省控废气污染源、26家市控废气污染源的监测工作。废水污染源监测废水排放量、《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项目及其他超标项目,监测频率为省控每季度一次,市控每半年一次。废气污染源暂按有组织排放的污染源进行监测,监测项目有二氧化硫(火电厂、化工、冶金)、氮氧化物(化工)、一氧化碳(化工、冶金)、铅(冶金)、硫化氢(化工、冶金)、生产性粉尘等,锅炉监测项目为烟尘、烟度、二氧化硫,监测频率为每半年一次。
三、监测管理
1985年始,全市各级环境监测站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的管理,实行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确保环境监测信息的高效传递和“准、快、全”为目标的优质服务。加强质控考核和数据统一处理,在环境监测中从布点、采样、贮存、运输、分析,都作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环境监测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到1990年,市站监测人员全部考取省环保局颁发的三级站实验员合格证;市监测站对所属四级站进行实验员合格证考核,并颁发合格证。全市环境监测人员全部达到持证上岗。
环境保护计量认证 市监测站按照山东省环保局的统一要求,组织全市监测业务人员计量认证学习培训,各环保局投资对实验室进行整修并维护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监测仪器的原始技术资料、检定资料及使用、保养、维修记录等档案资料。各监测站根据环保工作需求及自身能力申请认证项目,经过近两年的努力,于1995年底全市7个环境监测站率先在全省经初审、终审一次性通过认证审核,取得了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监测及对外出具有效数据的资格。
科研及学术成果 市监测站承担全市的环境监测与科研工作。1999年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成立,与市监测站合署办公,提高了科研能力。1985—2002年,共完成科研专题15项,其中大汶河水生生物调查研究和用改进单纯形法研究原子吸收光谱测定铜、镉的条件,1988年获省三等奖;大汶河污染控制研究,1995年获省三等奖;泰山生态环境指标体系研究,1996年获省三等奖;东平湖富营养化研究,1998年获省三等奖。总结撰写学术成果论文100多篇,在各级刊物上发表85篇,其中省级以上场刊物发表78篇,并有40多篇在省以上学术交流会上交流,有30多篇获奖。编写完成《泰山生态》一书。每五年编写一次“泰安市环境质量报告书”,有两次分别获省优秀报告书和优秀报告书三等奖。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20个,环境影响报告表41个,完成3家企业的ISO 14000认证工作。
第二节 环境监测
视图
一、监测机构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简称市监测站)始建于1974年,时为泰安地区环保监测站,地级泰安市建立后更现名。1985年设办公室、技术综合室、监测分析一室、监测分析二室、大气监测室和仪器维修等科室。除市监测站外,新泰市、郊区、宁阳县建立监测机构并开展工作,肥城、东平两县及泰山区筹备建站,共有监测人员60名,其中业务人员49名。市监测站主要职能是:对境内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例行监测并分析、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负责境内环境质量评价,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和环境污染的技术仲裁,对下级站进行质控考核。1990年,全市共有监测人员135名,其中业务人员97名。1999年成立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与市监测站合署办公。2002年,全市共有监测站7处,人员158名,监测用房5876平方米,监测仪器339台(套),固定资产700万元。市监测站具备向社会提供环境监测公正性、合法性数据的能力。
二、监测项目
大气环境质量 城市大气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和降尘。1990年,市区定林校操场、火车站和泰山区环保局为监测点。2000年,城区扩大,监测点位在重新优化后,定为市人口学校、泰安电校、市监测站。
城市降水 市区降水监测始于1982年。1986年后,根据国家环保局要求,市监测站及所辖县市区站除测定降水的pH值电导率外,若遇酸雨(pH值小于等于5.6),还测定降水中的硫酸根、硝酸根、氯化物、铵离子、钙离子、镁离子、钾离子、钠离子八种离子浓度。泰安市站共设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两个测点。
水环境质量监测 地表水 境内地表水的监测始于1976年,起初设新泰平子庄、谷里、泰安大汶口、东平流泽桥、东平湖心和陈山口采样断面。后根据省环境监测计划,相应调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河流必测水温、酸碱度、悬浮物、总硬度、电导率、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石油类等。湖泊水库必测水温、酸碱度、悬浮物、总硬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总磷、总氮等。底泥监测砷、汞、铬、铅、铜、镉。监测频率和时间:1990年前,地面水在枯水期(5月)、丰水期(8月)、平水期(10月)各监测2次,全年监测6次。1990年后,改在3(4)、5、7、8、10、11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6次。过去连续3年未检出的项目,又无新污染源,可在枯、丰、平3个水期各监测1次。底泥在每年5月监测1次。2002年,在大汶河、东平湖和洸府河流域设置省控Ⅰ类监测点位6个、Ⅱ类监测点位5个,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监测点位8个,分别由泰安市、新泰市和泰山区监测站承担监测;为掌握市区主要河流、湖泊和跨县市区河流的水质变化状况和污染趋势,设立市控监测断面27个,分别由所在地监测站承担监测。
饮用水源 包括地面水源和地下水源。监测点位布设原则为:供水量占城市自来水(不包括小型自备井)总取水量的80%以上,所采水样为未作任何处理的原始水源地。以湖泊、水库为饮用水源者,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采样,但各点至少监测2个点;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的,在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汇水区布设1点;市内省控饮用水监测点位(含自来水井)有旧县水源地、市区、东区、旧县水厂和黄前水库、三合水厂。2002年前,地面水源地按水期进行监测。2002年监测项目为地面水水源地监测31项,其中水温、pH值、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生化需氧量等17项每月上旬监测,溶解性铁、总锰、总铜、化学需氧量等14个项目每年1月和7月监测;地下水源地共监测23项,其中pH值、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等13项每月上旬监测,溶解性铁、总锰、总铜、六价铬等10项每年1月和7月监测。
城市噪声监测 1985年,功能区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方法为等效声级法,监测频率为每年4月、11月各一次。1986年后,噪声监测分为功能区噪声监测、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和区域环境噪声监测。道路交通噪声1986和1987年只设若干点一次性测量。泰安市按《环境监测规范(噪声部分)》的要求进行功能区噪声监测。监测的功能区有特殊住宅区、居民文教区、工业集中区和交通干线噪声。自1987年开始进行噪声功能区划工作。1988年道路交通噪声开始按主要交通干线,分路段多点监测。1990年功能区监测又增加了一类混合区、二类混合区和商业集中区,全市共设102个测点。2001年功能区监测增加为112个测点。交通噪声监测路段总长19.02公里。
工业污染源监测 1985—2002年,泰安市及所辖县(市、区)承担21个企业的省控废水污染源、57个市控废水污染源、12家省控废气污染源、26家市控废气污染源的监测工作。废水污染源监测废水排放量、《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项目及其他超标项目,监测频率为省控每季度一次,市控每半年一次。废气污染源暂按有组织排放的污染源进行监测,监测项目有二氧化硫(火电厂、化工、冶金)、氮氧化物(化工)、一氧化碳(化工、冶金)、铅(冶金)、硫化氢(化工、冶金)、生产性粉尘等,锅炉监测项目为烟尘、烟度、二氧化硫,监测频率为每半年一次。
三、监测管理
1985年始,全市各级环境监测站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的管理,实行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确保环境监测信息的高效传递和“准、快、全”为目标的优质服务。加强质控考核和数据统一处理,在环境监测中从布点、采样、贮存、运输、分析,都作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环境监测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到1990年,市站监测人员全部考取省环保局颁发的三级站实验员合格证;市监测站对所属四级站进行实验员合格证考核,并颁发合格证。全市环境监测人员全部达到持证上岗。
环境保护计量认证 市监测站按照山东省环保局的统一要求,组织全市监测业务人员计量认证学习培训,各环保局投资对实验室进行整修并维护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监测仪器的原始技术资料、检定资料及使用、保养、维修记录等档案资料。各监测站根据环保工作需求及自身能力申请认证项目,经过近两年的努力,于1995年底全市7个环境监测站率先在全省经初审、终审一次性通过认证审核,取得了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监测及对外出具有效数据的资格。
科研及学术成果 市监测站承担全市的环境监测与科研工作。1999年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成立,与市监测站合署办公,提高了科研能力。1985—2002年,共完成科研专题15项,其中大汶河水生生物调查研究和用改进单纯形法研究原子吸收光谱测定铜、镉的条件,1988年获省三等奖;大汶河污染控制研究,1995年获省三等奖;泰山生态环境指标体系研究,1996年获省三等奖;东平湖富营养化研究,1998年获省三等奖。总结撰写学术成果论文100多篇,在各级刊物上发表85篇,其中省级以上场刊物发表78篇,并有40多篇在省以上学术交流会上交流,有30多篇获奖。编写完成《泰山生态》一书。每五年编写一次“泰安市环境质量报告书”,有两次分别获省优秀报告书和优秀报告书三等奖。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20个,环境影响报告表41个,完成3家企业的ISO 14000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