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管理体制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情》2015年3期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14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9-newsite-3506/article/14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管理体制
1985年8月前,泰山管理由泰安市(县级)文物风景管理局负责。10月,原泰安市(县级)文物风景管理局与泰安地区文物局、泰山林场合并成立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主管泰山和全市文物工作的综合性职能部门,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2001年8月,泰山管委由市政府工作部门改为市政府派出机构,被授予县一级政府主要职能及与保护、管理、开发利用泰山有关的其他行政职权。市政府赋予泰山管委对泰山景区内的规划建设及土地矿产资源、经营活动、客户服务、宗教事务、林业、卫生、环境保护、旅游、物价管理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