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市委宣传部以学习雷锋先进事迹为主线,在全市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1986年9月,贯彻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市委宣传部编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基础知识》读本,发放到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市直及各县(市、区)分别组织宣讲队深入城乡基层进行宣讲。
1988年,市委在泰城服务行业开展以创优质服务、优良环境为主题的“笑迎天下客、满意在泰山”活动,宣传部门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条幅,营造活动氛围。1990年,市委号召全市开展“学先进、讲奉献、树新风”(简称“学、讲、树”)活动。1991年3月,市委召开大会表彰“学、讲、树”活动中涌现出来的72个先进集体和105名先进个人。
1993年9月10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位置以国庆专稿的形式发表记者贾建舟《重在建设,贵在落实——泰安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纪实》的长篇报道,并配发题为《在“实”字上做文章——学习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好经验》的重要评论。文章发表后,在全国产生了一定影响,慕名到泰安参观学习的团(组)接连不断。至年底,接待省内及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的参观团(组)41个。另有许多省、市以函、电形式索要有关材料,并邀请泰安派员介绍经验。
1994年3月,在泰安火车站广场举行有2万名群众参加的大型雷锋塑像揭幕仪式,掀起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的高潮。11月,泰安市人大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刘来村,在深圳出差途中临危不惧、勇斗持械歹徒的英雄事迹传回泰安后,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山东省卫生厅、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泰山医学院党委、中国农工民主党泰安市委分别作出开展向刘来村学习活动的决定。市直机关及全市各系统、各群众团体先后举行刘来村英雄事迹座谈会、报告会,掀起向刘来村学习的热潮。
1997年,结合《泰安市民行为规范》(简称《规范》)《泰安市民文明守则》(简称《守则》)的颁布,对市民进行道德规范教育,印制宣传《规范》和《守则》的宣传挂图5万张,在机关、学校、工厂、商店、农村直至农户家中广泛张贴;各县(市、区)编印《文明市民读本》,许多行业印制以《规范》和《守则》为内容的明信片、小手册,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遵守《规范》和《守则》的正面典型,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市文明办在《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和泰安电台开辟“精神文明建设巡礼”“精神文明建设群英榜”等栏目,实施《每月一星》宣传计划,先后宣传裴立静、高慧娟、孙文燕、尤光泽、泰山百货大厦女子助警队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市广播电视局组织拍摄以精神文明建设为题材的电视剧《金兰》,并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和全国电视剧飞天奖。
1999年,根据市委要求,市文明办在全市组织开展“怎样做一个文明市民”讨论活动,重点解决道德观念不强和不文明经营的问题。结合泰城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市文明办在火车站广场举办“向不文明行为告别”万人签名活动。
2000年,市委宣传部在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栏、标语牌,广泛宣传《泰安市民行为规范》。文明办与市科协联合举办“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大型图片展览,深刻揭露歪理邪说和各种伪科学、反科学、封建迷信活动的特征、本质及危害,全市近5万人参观展览。
2002年,学习宣传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决议》,组织部分省级文明单位负责人参加省文明办举办的学习十六大精神培训班。对在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获得荣誉的岱庙街道办事处、山口镇、石横发电厂等单位进行大力宣传,在《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开辟“新增省级文明单位巡礼”栏目,对新增的省级文明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附: 泰安市民行为规范
要文明礼貌,不讲粗话和脏话;
要爱护公物,不损坏公共设施;
要讲究卫生,不乱扔乱倒垃圾;
要保护绿化,不损坏花草树木;
要公平交易,不坑蒙欺诈顾客。
泰安市民文明守则
爱我泰山,建设泰安;
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
遵纪守法,见义勇为;
讲究卫生,保护环境;
崇尚科学,破除迷信;
计划生育,移风易俗。
第一节 宣传活动
视图
1985年,市委宣传部以学习雷锋先进事迹为主线,在全市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1986年9月,贯彻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市委宣传部编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基础知识》读本,发放到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市直及各县(市、区)分别组织宣讲队深入城乡基层进行宣讲。
1988年,市委在泰城服务行业开展以创优质服务、优良环境为主题的“笑迎天下客、满意在泰山”活动,宣传部门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条幅,营造活动氛围。1990年,市委号召全市开展“学先进、讲奉献、树新风”(简称“学、讲、树”)活动。1991年3月,市委召开大会表彰“学、讲、树”活动中涌现出来的72个先进集体和105名先进个人。
1993年9月10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位置以国庆专稿的形式发表记者贾建舟《重在建设,贵在落实——泰安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纪实》的长篇报道,并配发题为《在“实”字上做文章——学习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好经验》的重要评论。文章发表后,在全国产生了一定影响,慕名到泰安参观学习的团(组)接连不断。至年底,接待省内及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的参观团(组)41个。另有许多省、市以函、电形式索要有关材料,并邀请泰安派员介绍经验。
1994年3月,在泰安火车站广场举行有2万名群众参加的大型雷锋塑像揭幕仪式,掀起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的高潮。11月,泰安市人大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刘来村,在深圳出差途中临危不惧、勇斗持械歹徒的英雄事迹传回泰安后,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山东省卫生厅、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泰山医学院党委、中国农工民主党泰安市委分别作出开展向刘来村学习活动的决定。市直机关及全市各系统、各群众团体先后举行刘来村英雄事迹座谈会、报告会,掀起向刘来村学习的热潮。
1997年,结合《泰安市民行为规范》(简称《规范》)《泰安市民文明守则》(简称《守则》)的颁布,对市民进行道德规范教育,印制宣传《规范》和《守则》的宣传挂图5万张,在机关、学校、工厂、商店、农村直至农户家中广泛张贴;各县(市、区)编印《文明市民读本》,许多行业印制以《规范》和《守则》为内容的明信片、小手册,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遵守《规范》和《守则》的正面典型,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市文明办在《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和泰安电台开辟“精神文明建设巡礼”“精神文明建设群英榜”等栏目,实施《每月一星》宣传计划,先后宣传裴立静、高慧娟、孙文燕、尤光泽、泰山百货大厦女子助警队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市广播电视局组织拍摄以精神文明建设为题材的电视剧《金兰》,并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和全国电视剧飞天奖。
1999年,根据市委要求,市文明办在全市组织开展“怎样做一个文明市民”讨论活动,重点解决道德观念不强和不文明经营的问题。结合泰城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市文明办在火车站广场举办“向不文明行为告别”万人签名活动。
2000年,市委宣传部在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栏、标语牌,广泛宣传《泰安市民行为规范》。文明办与市科协联合举办“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大型图片展览,深刻揭露歪理邪说和各种伪科学、反科学、封建迷信活动的特征、本质及危害,全市近5万人参观展览。
2002年,学习宣传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决议》,组织部分省级文明单位负责人参加省文明办举办的学习十六大精神培训班。对在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获得荣誉的岱庙街道办事处、山口镇、石横发电厂等单位进行大力宣传,在《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开辟“新增省级文明单位巡礼”栏目,对新增的省级文明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附: 泰安市民行为规范
要文明礼貌,不讲粗话和脏话;
要爱护公物,不损坏公共设施;
要讲究卫生,不乱扔乱倒垃圾;
要保护绿化,不损坏花草树木;
要公平交易,不坑蒙欺诈顾客。
泰安市民文明守则
爱我泰山,建设泰安;
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
遵纪守法,见义勇为;
讲究卫生,保护环境;
崇尚科学,破除迷信;
计划生育,移风易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