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六节 档案法制建设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六节 档案法制建设
198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实施。市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档案局《关于档案执法检查的意见》《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决定》。同年,市人大检查组对市直110个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1989年,市档案局成立档案系统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把档案法制工作落实到科室,明确执法监督人员,档案法制工作网络和执法队伍初步建立。同年,市政府明确市档案局执法主体地位,对执法人员加强培训,发放行政执法证书。1990年,市政府发布《泰安市档案工作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泰安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1993年,开展档案执法情况检查,对个别单位通报批评,并送达《档案工作限期整改通知书》。1996年,《山东省档案工作条例》发布实施,全市组织开展学习“一法一条例”。市政府发布《泰安市行政村档案管理规定》,进一步推进依法管理农村档案工作。1997年,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10周年和迎接全国、省人大常委会档案执法检查,市人大与市政府组成检查组对6个县(市、区)及市直128个单位进行执法大检查,通报表扬41个,查处13个。2002年,市档案局进一步完善执法目标责任制,充实和加强执法队伍,同时加强重点部门和后进单位执法监督。全市档案工作进入依法管理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