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有组织的民间体育活动很少。每年正月,农村中有玩故事的活动。
有些村庄设有拳房,农闲季节,一般在冬季,少量农民在拳房习武。民间的打耳、
嘎房、跳绳、踢毽子、打瓦、砸瞎驴、打得儿、抬轿、藏槐、打抬、打长杠、叼小
鸡、玩牛、捉迷藏、安连、拍打盖、顶四棋、拾子等活动开展得相当普遍。民国
初年,中胜街有一武术场地,习武者米联在此义务教授长拳、枪、刀、矛等技艺,
历时数年,前后100多人学习。20年代到“七.七”事变前,泰城设有国术馆。建国
前后,泰城活跃着一支由原仁德小学学生为主组成的东岳篮球队,他们经常与部队
球队进行比赛并参加田径、武术、排球等项目的比赛与表演。1952年,东岳队因大
部分队员参加工作而解散。以后,部分队员成为活跃在社会上的业余队员。
1956年6月,县体委建立。体委、教育局、工会领导的有组织的群众体育活动
广泛开展起来。到“文化大革命”前,几乎每个较大企业都有业余队伍活动。1956
年成立的金融系统的银鹰队、粮食系统的桥梁队等篮球队,活动时间较长。“文化
大革命”前开展的群众体育项目有田径、球类、举重、长跑、棋类、射击、武术等,
其中田径、篮球、乒乓球成为泰安的传统项目。
1958年,机关、工矿、企事业和农村中普遍推行劳卫制。同年11月,县要求以
全运会为纲,深入开展农村体育活动。据统计,当年有2000名职工参加劳卫制锻炼,
1200人通过劳卫制;农村中建立体育协会92个,发展会员8982名,劳卫制及格者
2485名。1960年,县提出开展“5万人打乒乓球,3万人打篮球,5万人长跑”的活
动,城乡出现群众体育活动高潮。
“文化大革命”初期,有组织的群众体育活动陷于停顿,自发的小规模活动仅
在单位内部进行。1968年至1972年,体委被武装部军管,在此期间,举行过几次纪
念性游泳活动。军管撤销后,群众体育活动逐渐恢复正常。
1976年,有34个工矿企业建立体育领导小组或体协,并建立了28支业余体育队
伍,成员近900人;厂矿企业中,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占职工总人数的21.5%。
当年,各公社亦成立体育领导小组或体协,配备专职、兼职体育干部,并建立一批
业余队伍。同年6月,县体委发出开展20万人游泳活动的通知,游泳活动开展较普
遍。
1976~1978年,开展“一操一队”活动的大队339个,参加者95428人;开展“
多操多队”活动的大队82个,参加者39462人;开展体育活动的大队占大队总数的
49% ,经常参加活动的社员占社员总数的5.6%。1978年后,在全县范围内普及
广播体操或生产操,开展象征性长跑活动,全县参加活动的职工达60%以上。
80年代职工体育活动本着从实际出发,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开展的更加
普遍,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参加太极拳、武术、登山等活动。1983年,全市有二级
田径运动员15人、三级286人;二级射击运动员1人,三级6人;等级裁判员田径3人、
篮球21人、足球3人、武术1人。
1984年市体委管理的业余体育队伍,有田径队4支、篮球队4支、足球队3支、
排球队2支、射击队4支、武术队1支。
第二章 群众体育
视图
民国初期,有组织的民间体育活动很少。每年正月,农村中有玩故事的活动。
有些村庄设有拳房,农闲季节,一般在冬季,少量农民在拳房习武。民间的打耳、
嘎房、跳绳、踢毽子、打瓦、砸瞎驴、打得儿、抬轿、藏槐、打抬、打长杠、叼小
鸡、玩牛、捉迷藏、安连、拍打盖、顶四棋、拾子等活动开展得相当普遍。民国
初年,中胜街有一武术场地,习武者米联在此义务教授长拳、枪、刀、矛等技艺,
历时数年,前后100多人学习。20年代到“七.七”事变前,泰城设有国术馆。建国
前后,泰城活跃着一支由原仁德小学学生为主组成的东岳篮球队,他们经常与部队
球队进行比赛并参加田径、武术、排球等项目的比赛与表演。1952年,东岳队因大
部分队员参加工作而解散。以后,部分队员成为活跃在社会上的业余队员。
1956年6月,县体委建立。体委、教育局、工会领导的有组织的群众体育活动
广泛开展起来。到“文化大革命”前,几乎每个较大企业都有业余队伍活动。1956
年成立的金融系统的银鹰队、粮食系统的桥梁队等篮球队,活动时间较长。“文化
大革命”前开展的群众体育项目有田径、球类、举重、长跑、棋类、射击、武术等,
其中田径、篮球、乒乓球成为泰安的传统项目。
1958年,机关、工矿、企事业和农村中普遍推行劳卫制。同年11月,县要求以
全运会为纲,深入开展农村体育活动。据统计,当年有2000名职工参加劳卫制锻炼,
1200人通过劳卫制;农村中建立体育协会92个,发展会员8982名,劳卫制及格者
2485名。1960年,县提出开展“5万人打乒乓球,3万人打篮球,5万人长跑”的活
动,城乡出现群众体育活动高潮。
“文化大革命”初期,有组织的群众体育活动陷于停顿,自发的小规模活动仅
在单位内部进行。1968年至1972年,体委被武装部军管,在此期间,举行过几次纪
念性游泳活动。军管撤销后,群众体育活动逐渐恢复正常。
1976年,有34个工矿企业建立体育领导小组或体协,并建立了28支业余体育队
伍,成员近900人;厂矿企业中,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占职工总人数的21.5%。
当年,各公社亦成立体育领导小组或体协,配备专职、兼职体育干部,并建立一批
业余队伍。同年6月,县体委发出开展20万人游泳活动的通知,游泳活动开展较普
遍。
1976~1978年,开展“一操一队”活动的大队339个,参加者95428人;开展“
多操多队”活动的大队82个,参加者39462人;开展体育活动的大队占大队总数的
49% ,经常参加活动的社员占社员总数的5.6%。1978年后,在全县范围内普及
广播体操或生产操,开展象征性长跑活动,全县参加活动的职工达60%以上。
80年代职工体育活动本着从实际出发,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开展的更加
普遍,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参加太极拳、武术、登山等活动。1983年,全市有二级
田径运动员15人、三级286人;二级射击运动员1人,三级6人;等级裁判员田径3人、
篮球21人、足球3人、武术1人。
1984年市体委管理的业余体育队伍,有田径队4支、篮球队4支、足球队3支、
排球队2支、射击队4支、武术队1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