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宣传教育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9&A=3&rec=75&run=13

1957年,县在春季物资交流会上,广播宣传中央节制生育的号召,许多育龄夫
妇和未婚青年制定了“晚婚计划”和“床头计划”节育措施。1963年冬至次年春,
集中进行了两次大规模宣传。“文化大革命”开始,宣传教育工作停止。1973年,
县采用有线广播、文艺演唱、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晚、稀、少”(男25
岁、女23岁,两个孩子间隔4~5岁,每对夫妇不超过两个孩子)的规定,使70%的
育龄青年受到教育。1978年后,着重宣传“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规定,
扩大了群众受教育面。1982年,市组织36899人,出动宣传车12辆,深入城乡,演
出节目,放映电影、幻灯,展出图片、照片,重点宣传生育二胎的特殊规定,干部、
群众受教育面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1983年12月,市政府发出《泰安市计划生
育宣传提纲》,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