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法制教育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61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61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法制教育
1950年5月,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当时有200对青年摆 脱包办婚姻,取得了婚姻自主权。1955年起,利用对罪犯的公审、公判进行 法制教育。“文化大革命”中,法制教育受干扰而中止,1980年恢复。1983 ~1984年底,开展对《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 等法的宣传教育,培训法制教育宣传员955人,出刊《法制宣传报》15期,编 印法制宣传教材61件,举办法制和罪证展览125场,展出法制图片350幅、脏 物罪证200件,搞法制宣传2678场,办法制广播讲座1078次,放映法制教育幻 灯577次,受教育群众96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