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经济检察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59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59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经济检察
1980年1月1日,检察院开始受理经济案件,年内受理贪污、盗伐滥伐林 木、玩忽职守、责任事故等案14起,立案8起,逮捕4人,起诉3起5人,免于 起诉4起5人,批评教育退回赃物的156人,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1981年, 查处贪污、行贿受贿案10余起。在徂徕山、泰山林场和良庄、下港、房村、 峪等8个办事处查处盗伐、哄抢林木案件20起。是年,共查结33起105人, 逮捕16人,起诉9起18人,作其他处理89人。1982年,贯彻《关于严惩严重破 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集中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受理案件37起42人, 起诉11起16人,免诉4起4人。1983年,实行办案包干到底的办法,挽回经济 损失2万余元。1984年,重点查处16起贪污、受贿、盗窃林木案件,逮捕2人, 起诉6起6人,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