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八节 消 防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59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59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八节 消 防
民国时期,公安局设消防队,仅对城区开展消防工作,设备简陋,力量 薄弱,成效甚微,群众主要依靠自己来灭火防灾。 建国后,消防工作不断加强。1956年,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指示,全县设 义务消防队705个,队员35605人,各仓库重地设置防火设备,发动群众“人 人防火,时时防火”。每年夏秋两季,抽调公安、消防和农村派出所等部门 人员,分赴农村蹲点,及时处理火灾隐患。1972年,县公安局设消防队,队 员13人;在170个基层单位设义务消防队20个,队员300人。1984年,义务消防 队增至171个,队员2236人,办训练班26期,培训1200余人。建消防栓33个, 消防中队配轻便车1辆、水罐车2辆、泡沫车1辆、二氧化碳车1辆、干粉车1辆。 改造和搬迁不合理建筑104幢,拓宽泰城消防道12条,整改重大火灾隐患32条, 审核高层建筑防火设施11项、一般建筑420项,提出防火审核意见49条。是年, 全市火灾比1960年减少53起,比1974年减少24起,比1980年减少12起,伤亡人 数和经济损失也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