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内部保卫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58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58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内部保卫
1950年,县公安局贯彻《关于国家财政经济部门中建立保卫工作的决定》。 1974年,确定内保单位201个,建立保卫科的13个,设专职保卫干部的7个, 共有保卫干部30人。1976年,建立联防会,分片包干,昼夜巡逻。1980年, 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签定安全合同书816份,年终奖惩兑现。为整顿泰山和 徂徕山两林场,县公安局派员负责林场公安工作,查处盗伐林木分子444人。 1984年,全市共有内保单位267个(经保单位177个、文保单位90个),其中建立 保卫处的7个、保卫科的118个、保卫股67个、设专职保卫干部的18个,保卫 干部共3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