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县公安局贯彻《关于国家财政经济部门中建立保卫工作的决定》。
1974年,确定内保单位201个,建立保卫科的13个,设专职保卫干部的7个,
共有保卫干部30人。1976年,建立联防会,分片包干,昼夜巡逻。1980年,
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签定安全合同书816份,年终奖惩兑现。为整顿泰山和
徂徕山两林场,县公安局派员负责林场公安工作,查处盗伐林木分子444人。
1984年,全市共有内保单位267个(经保单位177个、文保单位90个),其中建立
保卫处的7个、保卫科的118个、保卫股67个、设专职保卫干部的18个,保卫
干部共342人。
第五节 内部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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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县公安局贯彻《关于国家财政经济部门中建立保卫工作的决定》。
1974年,确定内保单位201个,建立保卫科的13个,设专职保卫干部的7个,
共有保卫干部30人。1976年,建立联防会,分片包干,昼夜巡逻。1980年,
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签定安全合同书816份,年终奖惩兑现。为整顿泰山和
徂徕山两林场,县公安局派员负责林场公安工作,查处盗伐林木分子444人。
1984年,全市共有内保单位267个(经保单位177个、文保单位90个),其中建立
保卫处的7个、保卫科的118个、保卫股67个、设专职保卫干部的18个,保卫
干部共3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