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惩治反革命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58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58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惩治反革命


    镇压反革命  1950年11月,县委根据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
精神, 统一领导, 大张旗鼓地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 运动分三阶段进行,
1950年11月~1951年10月为第一阶段, 全面铺开, 重点打击;1951年11月~
1952年10月为第二阶段, 发动群众,揭发和挖出隐藏的反革命分子;1952年
11月~1953年8月为第三阶段。运动集中打击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
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共逮捕反革命分子1947人,依法分别作出了杀、缓杀、
关、缓关、管、放的处理。
    肃清反革命  1955年8月~1959年6月,县委成立肃反领导小组,领导开
展肃清反革命运动。分五批在全县文教卫生、财经、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
位进行,参加运动的32824人。经过检举揭发、个人交代,共查出反革命分子、
坏分子350人,占参加人数的1.06%。按照“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原则,
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逮捕95人,社
会管制70人,管制劳动教养15人,管制留用32人,开除劳教9人,留用察看1
人,开除回家63人,免予处分和不予处理59人,行政处分4人,未处理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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