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殡葬改革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57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57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殡葬改革


    建国前,一直用木棺土葬。富裕人家生前看风水、选墓地,死后重殓厚葬。贫
穷人家简礼薄葬。均带有迷信色彩。建国后,政府提倡移风易俗,节俭办丧事。
    1968年下半年,实行殡葬改革,在粥店公社七里埠西岭建泰安县第一火化场事
宜,是年底开始办理火化。该场占地18亩,设有火化间、殡仪室、接待室等设施,
有燃油、燃炭火化炉,接尸车和3具尸冷藏箱各两部,配有场长、会计、火化工等
人员。1969年起先在城镇推行火葬,后逐步推至农村,至1978年火化率达80%以上。
是年5月,在邱家店公社埠阳庄北岭建泰安第二火化场,占地19亩,建筑面积1000
平方米,配燃油、燃气火化炉各1座,接尸车1部,配有场长、会计、火化工等人员。
1979年后土葬习俗抬头,火化率降至50%。次年3月,政府及时转发了县民政局《关
于坚持丧葬改革制止旧葬习俗问题的报告》,各公社建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推动
了殡葬改革进程。至1982年,火化率回升为86.1%。1984年火化率又有所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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