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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市(县)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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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市(县)人民代表大会
建国后,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至1952年共召开四届代表会议。1954年后,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至1984年共召开9届人民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初期, 县、公社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停止召开。1970~1976年,恢复北集坡、西住、良庄、 峪4个公社的人民代表大会。1978年4~7月,恢复县和邱家店、满庄、道朗等14个 公社的人民代表大会。 县各界人民代表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工会、农会、青年团、妇联、工 商联等群众组织和民主党派、社会知名人士协商,经过选派和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产 生。党派代表由各党派自行推选;县人民政府代表由县长、副县长、秘书、各委主 任、各科(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及各区区长推选;军队代表由武装部自 行选派;群众团体代表由各群众团体自行选举;农民代表由各乡人民代表会议选举; 街道代表由街道居民选举。其他方面的代表,先由县人民政府和县各界人民代表会 议商定,然后由县人民政府作为特邀代表与会。 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后, 自第一届到第七届采用间接等额选举办法。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起,采用直接不等 额选举办法。 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随着时 间的推移,代表成分亦有变化。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共450人,其中农 民代表占30%,党、政、军机关代表占10%,公私合营工商界代表占10.88%,妇 女代表占8.66%,学生代表占6.22%,职工代表占4.88%,烈属工属代表占4.88%, 文化教育界代表占6.88%,医药界代表占2.22%,合作社代表占3.33%,民主人士 代表占8.88%,城市贫民和城市独立劳动者代表占1.77%,回民代表占1.33%。第 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成分有较大变化,在448名代表中,农民代表占57.14%,工 人代表占10.26%,干部代表占21.65%,军人代表占0.66%,文教卫生界代表占2 .45%,科技界代表占2.23%,财贸界代表占0.83%,华侨代表占0.22%,其他代 表占2.23%。其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发生变化。35岁以下的代表109名,占代表总 数的24.33%;大专程度的代表20名,中专程度的19名,中学程度的205名,共计 244名,占58.92%。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35岁以下代表129名,占29.05%;大中 专和中学程度的共计316名,占71.17%;与第八届人代会相比,代表更加年轻,文 化程度普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