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 1949年10月,原妇女救国会改组为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1957年
9月20日,该会改称妇女联合会。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各公社设妇联。“文化
大革命”中各级妇联工作被迫停止。1973年恢复正常活动。1984年,市妇联下辖20
个办事处妇联和88个乡镇妇联及各村妇代会。
代表大会 1949年2月~1984年,共召开6次。第一次1949年召开;第二次1951
年2月24~28日召开,与会代表200人;第三次1954年9月18~22日召开,与会代表
351人;第四次1957年9月10~13日召开,与会代表342人;第五次1960年2月8~13
日召开,与会代表414人;第六次1973年1月21~25日召开,与会代表1002人。
主要活动 建国初期,九区16~45岁的妇女参加田间劳动者占70%,全县485
个农民业余文化学习班中有女学员12785名。抗美援朝运动中,有186名母亲送子参
军,52名妻子送丈夫上战场,19.31万名妇女捐款4514.35万元(旧人民币)支援前线。
至1951年底,有17名女村干部提升为乡干部。1953年,各级妇联发动妇女以实际行
动落实《婚姻法》。是年25个乡统计,45岁以下的243名寡妇中,改嫁者83名;60
名童养媳中,退婚者43名;另据10个乡统计,67名受虐待的已婚妇女依法办理离婚
手续。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发动妇女积极入社,全县124处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有女
副社长49人、女社务委员139人。1956年,贯彻第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
我国妇女运动的总任务就是集中一切力量来发展我国的生产力……”的精神,进一
步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全县妇女整、半劳力143179人,出勤123118人,出勤率
占85%以上;全年农业用工60万个,其中女工32万个,占总用工数的53.3%。人民
公社成立后,许多妇女被选为生产大队、生产队干部。至1966年,有生产大队女干
部547名,生产队女干部2883名。1973年全县有女党员3845人,占党员总数的12%,
其中大队正、副党支部书记948人;女团员22243人,占团员总数的44%以上。广大
妇女在党、团发展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工商企业战线上,妇女也起着带头作
用,全县26691名职工中有女工2256人,其中车间以上干部1035人。中共十一届三
中全会后,妇联组织妇女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开展“三八红旗手”和创“五
好”家庭活动。同时,向广大妇女进行自尊、自爱、自重、自强教育,使妇女在精
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1983年,出现五好家庭20842户,其中
全国妇联命名的五好家庭8户、“三八”红旗手7名;省妇联命名的五好家庭15户、
“三八”红旗手14名、“三八”红旗集体2个;地区妇联命名的五好家庭22户、“
三八”红旗手25名、“三八”红旗集体2个。1984年,全市44724名党员中有女党员
5037人;11543名干部中有女干部2666人(其中行政干部204人、企事业管理干部562
人、专业技术干部1900人);工程技术、教育、卫生等10633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
有妇女3172人,占总人数的29.8%以上;被选为省、市人大的代表妇女152人,市
政协女委员12人。
四、妇女联合会
视图
组织 1949年10月,原妇女救国会改组为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1957年
9月20日,该会改称妇女联合会。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各公社设妇联。“文化
大革命”中各级妇联工作被迫停止。1973年恢复正常活动。1984年,市妇联下辖20
个办事处妇联和88个乡镇妇联及各村妇代会。
代表大会 1949年2月~1984年,共召开6次。第一次1949年召开;第二次1951
年2月24~28日召开,与会代表200人;第三次1954年9月18~22日召开,与会代表
351人;第四次1957年9月10~13日召开,与会代表342人;第五次1960年2月8~13
日召开,与会代表414人;第六次1973年1月21~25日召开,与会代表1002人。
主要活动 建国初期,九区16~45岁的妇女参加田间劳动者占70%,全县485
个农民业余文化学习班中有女学员12785名。抗美援朝运动中,有186名母亲送子参
军,52名妻子送丈夫上战场,19.31万名妇女捐款4514.35万元(旧人民币)支援前线。
至1951年底,有17名女村干部提升为乡干部。1953年,各级妇联发动妇女以实际行
动落实《婚姻法》。是年25个乡统计,45岁以下的243名寡妇中,改嫁者83名;60
名童养媳中,退婚者43名;另据10个乡统计,67名受虐待的已婚妇女依法办理离婚
手续。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发动妇女积极入社,全县124处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有女
副社长49人、女社务委员139人。1956年,贯彻第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
我国妇女运动的总任务就是集中一切力量来发展我国的生产力……”的精神,进一
步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全县妇女整、半劳力143179人,出勤123118人,出勤率
占85%以上;全年农业用工60万个,其中女工32万个,占总用工数的53.3%。人民
公社成立后,许多妇女被选为生产大队、生产队干部。至1966年,有生产大队女干
部547名,生产队女干部2883名。1973年全县有女党员3845人,占党员总数的12%,
其中大队正、副党支部书记948人;女团员22243人,占团员总数的44%以上。广大
妇女在党、团发展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工商企业战线上,妇女也起着带头作
用,全县26691名职工中有女工2256人,其中车间以上干部1035人。中共十一届三
中全会后,妇联组织妇女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开展“三八红旗手”和创“五
好”家庭活动。同时,向广大妇女进行自尊、自爱、自重、自强教育,使妇女在精
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1983年,出现五好家庭20842户,其中
全国妇联命名的五好家庭8户、“三八”红旗手7名;省妇联命名的五好家庭15户、
“三八”红旗手14名、“三八”红旗集体2个;地区妇联命名的五好家庭22户、“
三八”红旗手25名、“三八”红旗集体2个。1984年,全市44724名党员中有女党员
5037人;11543名干部中有女干部2666人(其中行政干部204人、企事业管理干部562
人、专业技术干部1900人);工程技术、教育、卫生等10633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
有妇女3172人,占总人数的29.8%以上;被选为省、市人大的代表妇女152人,市
政协女委员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