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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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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交易
民国时期,粮油自由交易大致有三类:一是农民调剂余缺的零星交易;二是当 地酒、油坊和其他食品行业采购原料;三是输入输出的跨境贩运。尤以后者为大宗。 1933~1937年,泰城、大汶口有粮行、粮栈80余家。每年销售旺季,粮行日销 粮食数百吨、豆饼数十吨。同时,粮行、粮栈在外地设立“站庄”,经营跨境贩运、 从徐州和东北各省输入高粱、大豆和豆饼,向济南、青岛、天津输出小麦、花生、 花生油,每年出超5550余万公斤。境内酒坊、油坊以及面粉厂、食品商贩等平均每 年采购粮食、油料近5000万公斤。泰山香火会期间,饭馆、饮食摊采购粮、油日达 5000公斤以上。1938~1945年,日军在境内进行掠夺性抢购。日商三菱、三井公司 委托“裕德恒”等多家商号代购粮食、花生米、花生油。1943年日商行“采运社” 吸收境内“茂盛祥”、“华通”、“三和”、“乾丰成”等54家商号为“采运社员” ,一年运走小麦465万公斤,造成粮价飞涨,民食困难。 建国后,粮油交易几经变化。1950年,国家参与粮油经营,经营量占市场总经 营量的70~80%;是年5月,采取大购大销、以销促购、多购多存、吞吐结合的方 法控制粮油市场,平抑市价和调剂余缺。 1952年,采取多收、多存、多销售的方法,购销兼顾,吞吐结合,发挥了国家 在粮食流通过程中的领导作用。 实行粮油统购统销后,关闭粮油市场,自由交易基本中断。 1958~1959年,大办公共食堂,农民家无存粮,粮油自由交易绝迹。 1963年国家批准设立的粮食市场发展到48处,年上市粮食828万公斤、成交637 万公斤。“文化大革命”中,粮油市场受到冲击,对粮食进行地区封锁,境内主要 交通路口遍设关卡,严禁粮食出境,一度将粮食市场管死。 1979~1984年,粮油购销开放搞活。1983年开始允许农民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 后进行粮油自由贸易和自由调剂。1984年全县售粮集市有69处,其中泰城、范镇集 日上市粮食2.5万公斤以上,最小集市旺季上市在0.5万公斤左右。同期,粮油跨境 贸易日益活跃,输入以大米、大豆为主,输出以小麦、玉米、花生、地瓜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