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运输管理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30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30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运输管理


    1958年,贯彻先国营后集体,先专业后副业,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的运输
方针,积极扶持民间运输。60年代,县主要担负城镇6公里以内和公路干线20公里
以内的运输。凡从事公路运输、装卸搬运的企业单位车辆,都必须接受运输主管部
门的管理与监督。凡营运车辆,均执行省交通厅统一制定的运价标准。人力车和装
卸理货执行地市自行制定的运价和费率标准。80年代初,执行地区“运输、装卸、
理货、渡运管理办法和计费标准”。1984年后,执行中央和省的运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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