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始,各地成立林业互助组,实行集体造林。1954年,全境成立林业生产
合作社105处。1962年2月开始兴办社队林场。至1975年共有340处,其中道朗社办1
处、良庄社队合办1处、大队办338处。1976年公社林场增至4处,大队林场减至95
处。1983年实行专业承包。1984年办事处林场仅存道朗白马寺1处,村办林场减至
81处。
第三节 集体林场
视图
1953年始,各地成立林业互助组,实行集体造林。1954年,全境成立林业生产
合作社105处。1962年2月开始兴办社队林场。至1975年共有340处,其中道朗社办1
处、良庄社队合办1处、大队办338处。1976年公社林场增至4处,大队林场减至95
处。1983年实行专业承包。1984年办事处林场仅存道朗白马寺1处,村办林场减至
8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