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二、木材蓄积与采伐 资料库:泰安市情资料库 章节:泰安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18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9/section/3/article/18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二、木材蓄积与采伐


    木材蓄积  1949年全县蓄积木材10.2万立方米。建国后,林业迅速发展,木材
蓄积量逐步增长。1957年木材蓄积达21.87万立方米。1966年为53.2万立方米。“
文化大革命”中林业受到破坏,1967年木材蓄积量降至40.43万立方米。1975年林
业普查,全县木材蓄积量回升到44.21万立方米。1980年再次林业普查,全县立木
蓄积量156.65万立方米,其中幼龄树25.83万立方米、中龄树76.37万立方米,成龄
树13.72万立方米、疏地林0.88万立方米、林网间作和“四旁”树林蓄积39.54万立
方米。西住公社北滕村大队林木蓄积达5000立方米,户均8.2立方米。1984年,全
市木材蓄积142.25万立方米。

              木材蓄积量统计表
                                  单位:万立方米
┌──┬────────┬──┬────────┐
│年份│蓄积量          │年份│蓄积量          │
│    ├───┬────┤    ├───┬────┤
│    │合计  │其中国营│    │合计  │其中国营│
├──┼───┼────┼──┼───┼────┤
│1949│10.20 │        │1970│53.42 │0.65    │
├──┼───┼────┼──┼───┼────┤
│1952│12.50 │        │1975│45.71 │1.50    │
├──┼───┼────┼──┼───┼────┤
│1957│21.87 │        │1980│65.57 │3.80    │
├──┼───┼────┼──┼───┼────┤
│1962│36.30 │        │1984│142.25│38.50   │
├──┼───┼────┼──┼───┼────┤
│1965│49.85 │0.26    │    │      │        │
└──┴───┴────┴──┴───┴────┘

      1984年木材蓄积量分布表

                    单位:万立方米
┌───┬───┬────┬───┐
│单位  │蓄积量│单位    │蓄积量│
├───┼───┼────┼───┤
│总计  │142.25│范镇    │3.26  │
├───┼───┼────┼───┤
│财源  │0.15  │峪    │5.90  │
├───┼───┼────┼───┤
│泰前  │0.95  │徂徕    │11.05 │
├───┼───┼────┼───┤
│岱庙  │0.15  │邱家店  │3.23  │
├───┼───┼────┼───┤
│省庄  │2.37  │北集坡  │4.50  │
├───┼───┼────┼───┤
│山口  │2.75  │满庄    │3.20  │
├───┼───┼────┼───┤
│下港  │18.06 │夏张    │4.60  │
├───┼───┼────┼───┤
│祝阳  │3.05  │道朗    │5.00  │
├───┼───┼────┼───┤
│粥店  │3.25  │麻塔    │14.60 │
├───┼───┼────┼───┤
│大汶口│6.50  │房村    │5.94  │
├───┼───┼────┼───┤
│良庄  │5.15  │国营林场│38.50 │
└───┴───┴────┴───┘

    木材采伐  建国前,木材采伐由树主确定。建国后,国营林场以抚育采伐为主,
集体林木多采取径级择伐。所产木材部分由政府调拨支援地方煤炭生产,大部分解
决民用。
    1949年全县采伐木材3000立方米。1973年采伐量最多,达33954立方米。1949
~1984年共采伐51.8万立方米,年均1.44万立方米。

                        木材采伐统计表
                                                    单位:万立方米
┌──┬──┬─────┬────┬──┬──┬─────┬────┐
│年份│合计│集体与个人│国营林场│年份│合计│集体与个人│国营林场│
├──┼──┼─────┼────┼──┼──┼─────┼────┤
│1949│0.30│0.30      │        │1970│1.51│1.50      │0.01    │
├──┼──┼─────┼────┼──┼──┼─────┼────┤
│1952│0.50│0.50      │        │1975│0.92│0.66      │0.26    │
├──┼──┼─────┼────┼──┼──┼─────┼────┤
│1957│0.20│0.20      │        │1980│2.83│2.20      │0.63    │
├──┼──┼─────┼────┼──┼──┼─────┼────┤
│1962│1.50│1.50      │        │1984│1.50│1.50      │        │
├──┼──┼─────┼────┼──┼──┼─────┼────┤
│1965│0.82│0.80      │0.0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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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