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官绅豪富开始在泰山、徂徕山圈地造林。民国建立后,政府提倡绅民承
领荒山、荒滩植树造林,官有林和民有林并举。至1926年,全境新植各种树木472
.84万株,湖桑7.98万株。后经1925~1930年的战乱,泰山林木受到重大损失。
1931~1937年,政局比较稳定,历年植树达3402万株,泰山、徂徕山、卧牛山、梁
父山、扈鲁山、蒿里山、牟汶河、泮河等地均成林区。泰山前面西起樱桃园东至卧
龙峪,柏、杨、橡、槐成林。车家岭一带橡树成片,大众桥一带有混交林,山后药
乡一带林木茂密。但“七七”事变后,森林遭到严重破坏。
建国初期,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农民造林积极性提高。道朗二起楼村率先造
林,三年恢复时期造林1025亩,占该地宜林面积的20.5%,至1956年完成荒山造林
4200亩,栽各种树木69万余株,成为山区发展林业的榜样。1953年后,贯彻党在过
渡时期的总路线,出现了造林互助组。1954年发展为初级林业合作社,实行自采种、
自育苗、自造林,成本低,成活率高,成绩甚佳。1955年高级林业社对林区土地和
林木均折价入社,实行统一经营。至1957年林地面积比1949年增加1.35倍。
1958年大炼钢铁,伐木作燃料,又兴办公共食堂,乱砍树做燃料,林业遭受严
重损失。1963年进行第一次林业资源普查,有林地面积10.73万亩,疏林地2.4万亩,
宜林荒山荒滩17.83万亩,“四旁”隙地1.42万亩,“四旁”植树467.1万株。
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大力发展集体林业,1963~1965年三年造林20.91万亩,
“四旁”植树906万株,形成建国后林业生产的一次高潮。“文化大革命”期间,
毁林、盗林现象不断发生。但在1973年全国造林工作会议后,发动社员开展“四旁”
植树,绿化平原,造林面积增长较快。1974年进行第二次林业资源普查,有林地面
积53.98万亩、疏林地7.83万亩、天然灌木0.57万亩、未成林地2.75万亩、宜林山
滩荒地17.14万亩。1980年进行第三次林业资源普查,有林地61.52万亩、疏林地26.
24万亩、灌木林地0.51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8.57万亩、无林地6.23万亩、“四旁”
及林网折合面积102.74万亩,森林覆盖率22.5%。1981年贯彻全国五届人大《关于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决议》,落实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
的政策,林业又有较大发展。至1984年,四年造林18.96万余亩,“四旁”植树
2366万株,义务植树1388.3万余株。是年,市获中央绿化委员会“全国全民义务植
树先进单位”奖状。是年底,全市有林面积达74.46万亩,森林覆盖率比1980年增
长了1.5%。
四旁植树统计表
单位:万株
┌──┬──────┬──────┐
│年份│当年植树株数│年末实有株数│
├──┼──────┼──────┤
│1949│10.0 │400.0 │
├──┼──────┼──────┤
│1952│40.0 │480.0 │
├──┼──────┼──────┤
│1957│130.0 │995.0 │
├──┼──────┼──────┤
│1962│275.0 │1650.0 │
├──┼──────┼──────┤
│1965│404.0 │2400.0 │
├──┼──────┼──────┤
│1970│437.0 │2500.0 │
├──┼──────┼──────┤
│1975│737.0 │3006.5 │
├──┼──────┼──────┤
│1980│562.0 │2140.0 │
├──┼──────┼──────┤
│1984│399.7 │1570.6 │
└──┴──────┴──────┘
第三节 造林
视图
清末,官绅豪富开始在泰山、徂徕山圈地造林。民国建立后,政府提倡绅民承
领荒山、荒滩植树造林,官有林和民有林并举。至1926年,全境新植各种树木472
.84万株,湖桑7.98万株。后经1925~1930年的战乱,泰山林木受到重大损失。
1931~1937年,政局比较稳定,历年植树达3402万株,泰山、徂徕山、卧牛山、梁
父山、扈鲁山、蒿里山、牟汶河、泮河等地均成林区。泰山前面西起樱桃园东至卧
龙峪,柏、杨、橡、槐成林。车家岭一带橡树成片,大众桥一带有混交林,山后药
乡一带林木茂密。但“七七”事变后,森林遭到严重破坏。
建国初期,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农民造林积极性提高。道朗二起楼村率先造
林,三年恢复时期造林1025亩,占该地宜林面积的20.5%,至1956年完成荒山造林
4200亩,栽各种树木69万余株,成为山区发展林业的榜样。1953年后,贯彻党在过
渡时期的总路线,出现了造林互助组。1954年发展为初级林业合作社,实行自采种、
自育苗、自造林,成本低,成活率高,成绩甚佳。1955年高级林业社对林区土地和
林木均折价入社,实行统一经营。至1957年林地面积比1949年增加1.35倍。
1958年大炼钢铁,伐木作燃料,又兴办公共食堂,乱砍树做燃料,林业遭受严
重损失。1963年进行第一次林业资源普查,有林地面积10.73万亩,疏林地2.4万亩,
宜林荒山荒滩17.83万亩,“四旁”隙地1.42万亩,“四旁”植树467.1万株。
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大力发展集体林业,1963~1965年三年造林20.91万亩,
“四旁”植树906万株,形成建国后林业生产的一次高潮。“文化大革命”期间,
毁林、盗林现象不断发生。但在1973年全国造林工作会议后,发动社员开展“四旁”
植树,绿化平原,造林面积增长较快。1974年进行第二次林业资源普查,有林地面
积53.98万亩、疏林地7.83万亩、天然灌木0.57万亩、未成林地2.75万亩、宜林山
滩荒地17.14万亩。1980年进行第三次林业资源普查,有林地61.52万亩、疏林地26.
24万亩、灌木林地0.51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8.57万亩、无林地6.23万亩、“四旁”
及林网折合面积102.74万亩,森林覆盖率22.5%。1981年贯彻全国五届人大《关于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决议》,落实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
的政策,林业又有较大发展。至1984年,四年造林18.96万余亩,“四旁”植树
2366万株,义务植树1388.3万余株。是年,市获中央绿化委员会“全国全民义务植
树先进单位”奖状。是年底,全市有林面积达74.46万亩,森林覆盖率比1980年增
长了1.5%。
四旁植树统计表
单位:万株
┌──┬──────┬──────┐
│年份│当年植树株数│年末实有株数│
├──┼──────┼──────┤
│1949│10.0 │400.0 │
├──┼──────┼──────┤
│1952│40.0 │480.0 │
├──┼──────┼──────┤
│1957│130.0 │995.0 │
├──┼──────┼──────┤
│1962│275.0 │1650.0 │
├──┼──────┼──────┤
│1965│404.0 │2400.0 │
├──┼──────┼──────┤
│1970│437.0 │2500.0 │
├──┼──────┼──────┤
│1975│737.0 │3006.5 │
├──┼──────┼──────┤
│1980│562.0 │2140.0 │
├──┼──────┼──────┤
│1984│399.7 │157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