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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良种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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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良种繁育
建国后,贯彻国家“四自一辅”的种子工作方针,农作物种子主要由群众自选、 自繁、自留、自用,国家辅助调剂。1957年秋,全县建立种子田41500亩,良种示 范田120亩。1958年开展种子质量检验业务。 1965年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决定”,开始建立以县良种场 为核心、公社良种队为桥梁、生产队种子田为基础的三级良种繁育体制。以大汶口 公社马庄大队、省庄公社桑家疃大队作为县良种繁育农场,担负起繁育良种、原种、 引进良种试验示范的任务。公社选择条件好、易于接受新技术的1~2个大队作为公 社的良种繁育队,负责本社所需作物良种的繁育。当年大队普遍建立种子田。 1976年各公社相继成立了种子站,负责良种繁育和供应。1979年贯彻国家“四 化一供”的种子工作方针,群众自选、自繁、自留、自用的比例逐年减少,县社统 一组织繁育供种的比例逐年上升。玉米杂交种因繁育技术要求较高,实行县统一制 种。1984年玉米制种田1.8万亩,产种250万公斤,自给有余。 小麦种的繁育,逐步实行市繁良种,市、社两级联合供种的方法,采取“一圃 两田”制(一圃,即株行圃;两田即原种田,种子田)和“两一”、“三专”(两一, 即一个村繁育一个品种;三专,专机播种,专机收脱,专场晾晒)的繁育措施,良 种质量显著提高。